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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若羌县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农业设施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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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若羌县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农业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ZFCG2023-**号 

    项目名称:******若羌县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若羌县吾塔木乡西塔提让村农业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1.在420亩集体储备地修建排碱渠1125米,并进行土地改良;2.修建60U型板防渗渠300米(吐户村民小组),修建分水闸2个;3.建设机耕道2.2公里。其中,在西塔提让村吐户村名小组羊圈地西头修戈壁路长430米、宽5米;西塔提让村民小组自留地东头修戈壁路长430米、宽4米;西塔提让村吐鲁番村名小组一条田西修戈壁路长360米、宽4米;二条田北修戈壁路长70米、宽4米;渠南修戈壁路长270米、宽4米;三条田修戈壁路长346米、宽4米;吐鲁番桑子树修戈壁路长270米、宽4米。
4.新建西塔提让村民小组70U防渗渠2公里;5.对西塔提让村4.5公里(双侧合计)防渗渠改造加高30cm;6.修建60U型板防渗渠300米(吐鲁番村民小组),修建分水闸2个。 7.修建给水管道700米、建设集水池、安装抽水泵、增压泵。资产归村集体所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保证金缴款凭据原件的扫描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交承诺书彩色扫描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所投标的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 “******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网上查询加盖公章的截图彩色扫描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充分保证完善的售后服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若羌县吾塔木乡人民政府

地 址:******新疆若羌县吾塔木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欢乐海岸**号楼**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普花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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