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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浦广场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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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林浦广场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浦广场装修改造(项目名称)已******公司**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纪要([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林浦广场装修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

2.2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为4392.5㎡;建筑层数:8F,装修设计层数6层,一层322.5㎡,二层、五~八层814㎡的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防雷接地、弱电系统、消防、通风空调(不含设备)、防排烟、抗震支架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装修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主要为林浦广场装修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工作,具体招标内容如下:设计范围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设计现场服务工作;施工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办公楼装饰、室内电气及照明、室内给排水、防雷接地、弱电系统、消防、通风空调(不含设备)、防排烟、抗震支架等图纸建设内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936.8436万元;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含消防审查)工作。5个工作日完成图审工作。取得施工图图审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工期为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日历天。

2.6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并需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级注册建筑师二级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相互兼任。

3.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4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正式在职职工。

3.5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协议书应约定由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5)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的。(6)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本项目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69180000秒至2023616170000秒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87000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的方式补足;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714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司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荆溪镇养护管理办公大楼(荆溪收费站旁)

邮编:3501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号印江山商务办公区B号楼11层,邮编:350025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联系人:******陈梦君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中心

地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2023 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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