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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优正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兴平镇达西村特色林果大棚种植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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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概况                                                    

    兴平镇达西村特色林果大棚种植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ZXZFCG(CS)****-*** 

    项目名称:******兴平镇达西村特色林果大棚种植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65  

    最高限价(元):******.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兴平镇达西村特色林果大棚种植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5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新建特色林果种植大棚5座,配套设备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拟用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4: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新疆CA服务热线******。
(3)******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4)供应商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供应商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本项目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尉犁县兴平镇人民政府

地 址:******尉犁县团结东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延安路**号滨海商业城3栋18层(延安路丽枫酒店**楼)**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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