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内容
智能制造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智能制造孵化器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局以围行审投【2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及政府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总面积约31527.95㎡;******中心一栋,建筑面积为4501.7㎡;生产用厂房、仓库及服务厕所共27026.25㎡,其中钒电池生产车间:建筑面积11338.44㎡;钢结构构件厂房:建筑面积2400㎡;空气能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418㎡;质子膜生产车间:建筑面积5418㎡;成品库房3:建筑面积1991.20㎡;室外连廊:建筑面积368.39㎡;厕所2:建筑面积92.22㎡。室外工程包括厂区道路、硬化、绿化等附属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双方的代表,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文件,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开标室(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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