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围场县第二中学(分校)新建工程项目—教学楼工程已由******局以围审批招核字【20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中学,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2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②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处理;
③投标时间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⑤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⑥联合体中标的,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3.1.3其他要求: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可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银行保函及保证保险形式提交。在实际执行中,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形式,招标人不再统一要求。银行汇票、银行电汇、支票应从企业的基本账户转出,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开户行出具,******处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单据的原件扫描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应当提交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保险的相关证明。投标人(供应商)拟开具电子保函的,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点击【电子保函入口】菜单进入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并按照提示完成相关操作,出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购买电子保函。
以上相关证明的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清晰可辨,保证其真实性,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负。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wc)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围场县)、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司 | 地址:****** | 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贺景龙 | 联系人:****** | 张衷川、刘靖超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