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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开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2024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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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关于公开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机构的公告

为切实提高我县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增强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现公开遴选乐东黎族自治县**年农机化促进工程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实施的根本目的是促进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帮助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扶持农机产业,**年优先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作业补贴试点工作。
(一)对实施主体(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全年累计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面积达300亩以上的给予 40 元/亩作业补贴。
(二)开展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推广和培训工作。举办农业生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及现场观摩会不少于2期,每期培训人数不少于50人。
(三)开展机插作业前,要在作业机具上安装“信息化监控终端”。作业过程中,要通过“信息化监控终端”做好作业轨迹、作业面积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存档。作业完成后,******局提出作业验收申请,提供作业证明材料。
三、项目预算 :人民币伍拾万整(¥500000元)
四、报名事项:
(一)申报主体为企事业单位
1.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并盖单位公章(需要详细注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职务、身份证号码,授权权限等,如委托)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委托);
4.具备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设备和技术、拟定机插作业计划书(预计开展多少亩、在哪些位置开展机插作业等等,如有)等证明材料
(二)申报主体为个人
1.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现场核对,复印件签名盖手印)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声明。
3.具备开展水稻机械化插秧的设备等证明材料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申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上午8:**-**:00,下午2:**-*:30),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局三楼农业机械化岗办公室,联系人:******


******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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