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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发布时间:2023-11-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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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瑞昌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616.29万元,招标人为瑞昌市瑞建置业有限。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

(001)瑞昌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瑞昌市中等专业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弱电智能化专业分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下列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

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

两次解冻,即工程完成50%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80%履约保证金;

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

4.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5.投标保证金凭证。

6.投标截止日前在劳动监察大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有举报案例查实、相关平台反映有案例的)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为告知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年**月**日10时00分

七、其他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当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针对同一条款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为准。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 箱:zhaobiao8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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