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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17-12-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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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支行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人:******中心支行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心支行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一.招标条件
******中心支行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建筑,办公设备、
办公家具,房屋装潢。险种为财产综合险及附加水暖管爆裂险。
2.2、招标范围:******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服务地点:******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采购预算(即最高投标限价):123万元,其中:车辆保险29万元/年,财产保险约12万元/年。招标人不接
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3.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
个人投标。
3.6、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3.7、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
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须持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正且有经营车辆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范围

3.10、******公司的分支机构以其分支机构名义投标,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其上级具有独立
******公司为其出具的承诺函。
3.11、投标人须在吉林市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假日除外)每天8时30分至16时30分 持
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正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正、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
码正副本、税务登记正副本(若相关执照以按国家规定进行合并的,以合并后正件为准。)车辆保险资质正明及
财产保险资质正明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年**月**日9时00分,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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