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采公201624号(第二次)高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用农产品样品检…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高采公[2016]**号(第二次)
******局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招标人:************中心
采购人:******局
2016年11月21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 3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 -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31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 32 -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 32-
第七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37 -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 43 -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高县******中心受******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为委托方的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高采公〔2016〕24号(第二次)。
(二)项目内容:******本次购买的服务项目共计 一包,即:第一包: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招标文件获取
(一)获取方式:************网(网址:******
(二)获取时间:******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8日17:00前(北京时间,下同)。
(三)技术服务费:200元。
三、投标文件递交
(一)递交方式:******? 网上提交,□ 现场提交光盘一式两份。以上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按招标人要求办理。
(二)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若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以光盘形式,一式两份),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三)本次招标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四、相关事宜
(一)投标文件签署: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从投标系统导出投标文件后,再插入本单位数字证书,投标系统将自动对投标文件进行数字加密)。
(二)开标地点:******高县******厅(地址:************中心二楼)。
(三)投标保证金
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
交款方式:******2016年11月30日至2016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前,******网,按照相关办理程序,******网上支付方式,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心;
开户行:************公司高县文江支行;
帐号:22-******。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下午17:00前(******网的时间为准。另,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天交纳保证金)。
(四)履约保证金
金额:******
交款时间与方式:******
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收取。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作履约保证金。
(五)信息发布
******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网发布。
(六)特别提醒
1.为促进充分竞争,尽可能降低交易成本,切实方便广大投标人投标,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并已实施异地远程投标工作。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网上银行或提交远程投标申请等相关事宜,******网相关公告,或电话联系我们:交易受理科(标书内容咨询、质疑受理)******、******;交易组织科(技术服务费、保证金等收退或异地远程投标咨询)******、******;技术信息科(办理数字证书咨询)******、******。如需电子化政府采购相关操作咨询,请随时拔打******技术服务电话(提供7×24小时服务)。
2.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网、******网公开发布,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相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务请广大投标人注意及时了解和下载。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均应自行负责。
3.数字证书是重要的保密资料,其作用等同于公章,须慎重保管。******网站进行的一切活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4.《采购文件》中的所有空格投标人必须按实填写,无内容或不采用者应用斜画线“/”表示。同时,采购文件本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招标人参考,由招标人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招标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招标人选用。
五、联系方式:******
采 购人: | ******局 | 招 标 人: | ******中心 |
地 址:****** |
| 地 址:****** | 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号 |
邮 编: |
| 邮 编: |
|
联 系人: | 蔡静 | 联 系 人: | 陈梦颖 |
电 话: |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 |
| 电子邮件: |
|
网 址:****** |
| 网 址:****** |
|
高县******中心
日期:2016年11月2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局 联系人:******蔡静 电 话:****** |
2 | 招标人 | 名 称:******中心 地 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号 联系人:******陈梦颖 电 话: ****** |
3 | 采购文件编号 | 高采公〔2016〕24号(第二次) |
4 | 项目名称 | ******局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采购项目 |
5 | 采购主要内容 | 本次购买的服务项目共计一包,即:第一包: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 |
6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7 |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 资格、资质性及其他 类似效力要求 | 投标人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9 | 现场踏勘 | ?无 □有: |
10 | 标前答疑会 | ?无 □有: |
11 | 合同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 财政资金,最高限价:¥ :482880元(大写:肆拾捌万贰仟捌佰捌拾元)。 |
13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12月20日09时30分 |
14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厅(地址:************中心二楼) |
15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地址:************中心二楼) |
16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共5人,其中业主代表1人。 |
17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中标价 | 以中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函中的总投标价为准,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
19 | 定标原则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个(1—3个)。 |
20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 金额:******5000元(大写:伍仟元)。 交款方式:******2016 年11月30日至2016 年12月8日17:00时前,******网,******网上提示,及时将投标保证金交纳到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中心; 开户行:************公司高县文江支行; 帐号:22-******。 交款截止时间:2016年12月8日17:00时前(******网的时间为准。跨行交纳保证金会有到账延迟可能,请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天交纳保证金)。 投标人根据具体情况适当提前1-**天交纳保证金)。 |
21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网银帐户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 |
22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 金额:****** 交款时间与方式:****** |
23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网银帐户,及时退还到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中标人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时,须提供验收结算单原件一份。 |
24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25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 |
26 | 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五章 |
2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日历天 |
28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格式为xxx. ZFTBJ。 |
29 | 投标文件的签署 |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
30 | 投标文件递交份数及 其包含内容 | ? 网上提交,□ 现场提交光盘一式两份。以上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其中一种,或按招标人要求办理。投标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 ZFTBJ。 |
31 | 投标文件光盘 刻录要求 | 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
32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
33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34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 1.单价和总价都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2.开标一览表中记录的报价合计、投标文件中投标函的总投标价和“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三者应完全一致(按要求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除外)。 |
35 | 充分、公平竞争 | 1.******公司、******公司不能以不同的投标人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2.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
36 | 采购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网、******网上同时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没有查阅、下载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
37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 截止时间 |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
38 | 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处理。 |
39 | 采购资金拨付 |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 ******局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 |
40 | 招标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41 | 招标文件解释 |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高县******中心负责。 |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所叙述的服务项目采购。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高县******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 )。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及相应货物的投标人。
2.5 “采购执行机构”系指所有“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公开招标采购文件”第四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网获取了招标文件;
(3)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4)招标文件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公司、******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参与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投标,参加投标的也不能作为有效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4)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5)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6)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7)评标办法;
(8)合同主要条款。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按规定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网、******网(******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3 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中的联系方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高县******中心。
7.4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网、******网(******网)上发布变更公告,并视为已将更正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此期间,******网查阅相关信息,否则,应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四、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的语言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处理。
8.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处理。
9.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0. 投标货币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1. 联合体投标
11.1 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1.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11.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1.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1.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如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比达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则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12. 知识产权
12.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则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2.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2.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则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由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12.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投标文件,******网址:******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投标文件通常应包括以下部分组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组成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四、五、六、七章要求为准)。
13.1 报价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分别填写开标一览表和分项报价明细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如下: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同一包中的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处理。
(3)投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包中的项目全部投标。投标须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投标报价为一次性密封报价。每包投标报价超过该包预算控制价的,其投标无效。
13.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其他资质资格要求。
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四、五章要求响应。
14.3服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服务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服务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投标产品(如涉及)的品牌、型号、配置、本身的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应当尽可能提供检测报告、产品使用说明书、用户手册等材料予以佐证);
(3)服务和产品(如涉及)工作环境条件;
(4)服务应答表;
(5)项目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服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响应。
14.4 商务部分。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3)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如涉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售后服务相关材料。如:******网点清单、服务电话和维修人员名单(加盖公章);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等。
(5)商务应答表。
(6)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含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
(7)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本项目商务部分具体应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七章要求响应。
14.5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5.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网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5.3 投标人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15.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需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退还(需扣除异行转款手续费)。
15.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高县******中心将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撤回投标;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5)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5.6投标保证金不能转为履约保证金。
16.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其投标文件,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7.投标文件的格式和制作
17.1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投标文件时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和加密,其导出投标文件格式为xxx. ZFTBJ。
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投标文件视作无效报价。
17.2如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17.1要求或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7.3投标文件应包含以下文件内容。
17.3.1报价部分文件;
17.3.2 合格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7.3.3技术部分文件;
17.3.4商务部分文件;
17.3.5其他部分。
17.4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并在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
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在光盘上的投标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查看。
17.5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处理。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8.1投标人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
18.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的外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 。
18.3网上投标不适用上述要求。
19.投标文件的递交
19.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9.1.1采用光盘现场递交的,应将密封好的光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指定地点。
19.1.2******网上投标的,应将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的电子投标文件,******网(******网)网上投标系统,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
19.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上传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19.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20.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20.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
20.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或撤回投标。
五、开标和中标
21.开标
21.1宣布开标会开始。开标时间到,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并致辞,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的现场监督人员、主持人、唱标、会议记录等招标工作人员,根据“投标人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时间截止前,******厅签到)。
21.2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1.3当众宣布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1.4开标唱标。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导入有效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并由唱标人员对其项目名称、投标产品的规格型号、投标总价以及投标人名称等进行宣读,且记录在案。
21.5唱标结束后,请投标人代表确认报价并在报价单上予以签字确认。
21.6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
2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22.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
22.2不符合18项规定的“投标文件密封和标注”要求的;
22.3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程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2.4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标书无法读取导入的(******网上递交和现场光盘递交)。
23.开标和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4.中标通知书
24.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4.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交回),再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4.4结果公告发出后,******公司介绍信和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票据及时到招标人(高县******中心相关科〈股〉室)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5. 签订合同
25.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处理。
2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5.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以此类推。
25.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一式两份)分别送交高县******局采购监督管理科/股和招标人(高县******中心相关科〈股〉室)留存备案。
26.合同分包
26.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投标人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本项目是否可以分包,投标人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相关要求为准。
26.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投标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 履约保证金
27.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交款金额、方式、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条)。
27.2如果中标人未按前附表22条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与退还。
28. 履行合同
28.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29. 验收
29.1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09〕**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30.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
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属于不合格投标人,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八、款项支付
31. 申请支付
31.1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
31.2财政部门根据采购人的支付申请,并对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后,按要求直接将服务项目费用支付给中标人。
九、质疑和投诉
32.质疑、******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投标人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处理办法》和《******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其详细规定,******网法律法规模块查询)。
32.1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处理。
32.2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32.3按照“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投标人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招标人);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招标人提出。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招标人,应按事项分别提交质疑书。
十、招标文件内容有效补充
33.招标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33.1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招标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33.2招标文件中招标人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处理。
34.招标文件的解释
对招标文件的解释,由高县******中心负责。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
******中心:
我方全面研究了 〔 〕 号(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在服务期限内提供项目的服务。
3.我方同意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单位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并承诺在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我方将不要求退还投标保证金。
(1)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我方提供了虚假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
(3)在投标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
(4)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于我方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与采购人签订履行合同。
4.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日历天。
5.******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6.我方完全理解采购人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中心:
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三、承诺函
******中心:
******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其他: 。
******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愿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四、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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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 ﹞ 号 | ||||
包件号(如有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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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年限 | 报价(元)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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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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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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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万元):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 ||||
注:1.“投标总价”应与“投标函”中“投标总价”一致。
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
3.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开标一览表”必须上传至《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投标文件目录-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对应顺序和位置,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项价格(单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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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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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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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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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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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处理。
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
3. 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分项报价明细表”必须上传至《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投标文件目录-商务部分“分项报价明细表”对应顺序和位置,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六、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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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处罚。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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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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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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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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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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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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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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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人 | ||||||
企业资质等级 |
| 其中 | 项目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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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 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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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 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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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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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 技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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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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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八、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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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服务、其他人员情况表
招标编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 理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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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 务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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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人 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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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十、联合体协议书
******中心: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成员一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成员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1.由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每个联合体成员都应按“授权委托书”的格式和要求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关证明。
2.招标文件中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无需提供本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其他: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和检验规范须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规定。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 。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
/ 。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
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资质性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授权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书)扫描件;
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承诺函原件扫描件;
6. 其他:投标人的资质条件和检验规范须符合《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的规定(提供承诺函原件扫描件,格式自拟)。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 资格、资质性求:
/ 。
(二)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
三、特别提请注意
(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将原件扫描添加到《******网上投标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
(二)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三)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第六章 招标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内容
此次食用农产品样品检测采购项目涉及的食用农产品包含猪肉、鸡鸭肉、牛羊肉、蜂产品、果蔬类、淡水鱼、干制海产品 等七个大类,需检测的指标共41项,需完成农产品抽样及检测共252批次。投标人报价应包含除购买样品外的所有费用。
二、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检测要求
序号 | 检测指标 | 类别 | 单位 | 数量 | 检测方法 | 判定依据 | |
1 | 莱克多巴胺 | 猪肉 | 批次 | 72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2 | 克伦特罗 | 批次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3 | 沙丁胺醇 | 批次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4 | 四环素类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5 | 硝基呋喃代谢物 | 批次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6 | 沙拉沙星 | 鸡鸭肉 | 批次 | 30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7 | 恩诺沙星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8 | 己烯雌酚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9 | 磺胺类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0 | 土霉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1 | 四环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2 | 强力霉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3 | 克伦特罗 | 牛羊肉 | 批次 | 24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14 | 土霉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5 | 地塞米松 | 批次 | 农业部**号公告-*-**** | 农业部**号公告 | |||
16 | 喹诺酮类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7 | 氯霉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18 | 水分 | 批次 | GB/T 9695.15 | GB 18394 | |||
19 | 氯丙嗪 | 批次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20 | 氯霉素 | 蜂产品 | 批次 | 6 | GB/T 18932.**-**** | 农业部**号公告 | |
21 | 果糖 | 批次 | GB/T 18932.**-**** | GB 14963 | |||
22 | 葡萄糖 | 批次 | GB/T 18932.**-**** | GB 14963 | |||
23 | 对硫磷 | 果蔬类 | 批次 | 60 | GB/T5009.***-**** | GB 2763 | |
24 | 氧乐果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25 | 毒死蜱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26 | 克百威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27 | 杀螟硫磷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28 | 敌敌畏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29 | 氯氰菊酯 | 批次 | GB/T5009.***-**** | GB 2763 | |||
30 | 联苯菊酯 | 批次 | NY/T ***-**** | GB 2763 | |||
31 | 铬 | 淡水鱼 | 批次 | 30 | GB 5009.***-**** | GB 2762 | |
32 | 铅 | 批次 | GB 5009.**-**** | GB 2762 | |||
33 | 镉 | 批次 | GB 5009.**-**** | GB 2762 | |||
34 | 氯霉素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35 | 硝基呋喃代谢物 | 批次 | GB/T 2****-**** | 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
36 | 恩诺沙星 | 批次 | GB/T 2****-**** | 农业部**号公告 | |||
37 | 铬 | 干制海产品 | 批次 | 30 | GB 5009.***-**** | GB 2762 | |
38 | 山梨酸 | 批次 | GB/T 2****-**** | GB 2760 | |||
39 | 亚硝酸盐 | 批次 | GB 5009.**-**** | GB 2760 | |||
40 | 盐分 | 批次 | SC/T ****-**** | 产品明示标准 | |||
41 | 蛋白质 | 批次 | GB 5009.*-**** | 产品明示标准 | |||
总计 | 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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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当建立食品抽样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抽样流程和工作纪律,加强对抽样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保证抽样工作质量;中标人应当具有10名以上的抽样人员,抽样人员应当熟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相关规定,保证抽样流程合法合规;中标人及其相关人员不得提前通知被抽样的单位。
2、 合同期内分4次集中完成食用农产品共252批次的检测(根据需求确定抽样品种)。除上述约定或采购人工作需要另行要求外,中标人不得擅自进行抽样,不得擅自更改抽样任务品种、增加抽样数量。
3、本项目抽样工作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配合进行现场记录;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局第**号)进行食用农产品抽样。
4、根据抽样食品类型和检测要求,在保证样品真实性、可靠性的前提下,以全程冷链的方式将被检样品在检测有效期内送至检测实验室;对有特殊贮存和运输要求的样品,抽样人员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样品贮存、运输过程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包装标示的要求,不发生影响检验结论的变化;
5、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检测标准,检测程序,认真负责,按照食品检验技术要求做好样品检测工作,如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填写检验原始记录,保证检验工作的科学、独立、客观和规范,不得隐瞒、修改检测结果。
6、涉及抽样的全部情况包括数据及结果,中标人不得向除采购人外的任何单位与个人透露情况;对检测结果发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风险的,中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进行通报。
7、中标人不得将检验任务外包或分包给其他检测机构,不得租赁或借用他人检测设备。
8、合同期期间,中标人应在每次集中抽样工作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送检样品的检测工作并出具书面检测报告(一式两份)******处,确保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其间,出现检验结论不合格的,中标人应当在检验结论作出后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采购人。
9、如遇被抽检方提出复检要求,中标人应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局令第**号)相关要求,配合被抽样方和复检机构做好复检相关工作。
10、其他要求及规定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局令第**号)。中标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的,采购人可单方面中止采购;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中标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1、中标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人开展抽检及后续服务工作,应安排专人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手机、邮箱等联系方式,必要时应在30分钟内及时响应采购人需求。
四、服务时间及方法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前。
2、服务方式:******
(1)**年**月上旬,完成第一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2)**年**月上旬,完成第二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3)**年**月上旬,完成第三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4)**年**月上旬,完成第四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5)**年**月下旬,完成第五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6)**年**月下旬,完成第六次共42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抽检。
3、服务地点:******
五、验收方法及标准
以采购人收到中标人的抽样及检测报告为准,中标人应能对检测报告的真实合法性负责。采购人收到检测报告后,组织专业人员会同中标人依据提供的检测报告等有关资料共同检验。如有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中标人在**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六、付款条件及进度
根据抽样检验进度分次付款,每次集中抽样检验报告验收合格后在十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付款。
第七章 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1. 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号令)等法律规章,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负责。评委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不寻求招标文件以外的其它依据。
1.5评委会成员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5.1审查投标人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1.5.2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等有关事项作出澄清;
1.5.3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投标人;
1.5.4向采购人、采购执行机构、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1.5.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的评标方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3. 评标程序
3.1投标文件初审。投标文件初审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进行,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3.1.1 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评审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无论招标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评标委员会均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评审标准如下:
备注: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电子招标文件资格评审标准页签)
3.1.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理。
3.1.2.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3.1.2.2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
3.1.2.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1.2.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3.1.3 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符合性审查的依据仅限于招标文件的规定。符合性审查标准如下:
备注:符合性评审标准(详见电子招标文件符合性评审标准页签)
3.1.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处理。
3.1.4.1投标光盘数量不足的;
3.1.4.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1.4.3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且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1.4.4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且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3.1.4.5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1.4.6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
3.1.4.7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的;
3.1.4.8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
3.2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密封、签署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投标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但应在投标文件规范性方面根据情况进行扣分。
投标光盘密封时未加盖公章,但是密封完好、标明了项目名称且得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3.3 解释、澄清有关问题。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执行机构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执行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投标人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投标人的原则进行解释。
3.3.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投标人必要的反馈时间。
投标人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澄清应当具备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不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影响投标人公平竞争、不导致投标文件从不响应招标文件变为响应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开标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
(2)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指标和商务应答;
(3)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证明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规定要求的相关材料。
3.3.4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投标人澄清,******处理: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投标文件初审过程中,对投标文件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投标文件初审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执行机构书面反映。
3.5 比较与评价。
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有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
3.6 复核。
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投标人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7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推荐中标候选商。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3.8 出具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后,应当向招标人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8.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3.8.2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8.3评标方法和标准;
3.8.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3.8.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投标人排序表;
3.8.6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只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评标报告的有效性。
3.9 评审委员会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执行机构应当及时组织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政策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审委员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3.9.1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认定错误的;
3.9.2 投标报价顺序排列错误的。
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评审委员会应当按照规定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重新出具评审报告,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原有的评审报告自动无效,但应当留存归档。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过程中,评审委员会不得离开评审现场。
4. 废标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4.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4.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4.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网、******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详细理由。
5.定标
5.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5.2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人,******网、******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结果公示结束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3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6.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6.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6.2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独立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6.3拒绝参加违法、违规的政府采购评审活动;
6.4对评审过程、评审结果和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6.5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6.6******处理;
6.7******处理;
6.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7. 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7.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对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项目,须主动提出回避。
有利害关系主要是指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中任职(包括一般工作)或担任顾问,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采购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与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情况。
招标采购活动中参加招标文件咨询、论证或者编制的,除采购人代表以外,不得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7.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执行机构统一保管。
7.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7.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投标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分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7.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7.6评审现场服从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7.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处,不得接受采购执行机构的请托。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 项目(项目编号:******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 ;
2. ;
3. .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元;
2. 元;
3. 元。
……
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四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五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乙方、 ******局、 ******中心各 份。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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