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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采购中心关于昌吉高新区小微创业园起重设备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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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JGXJSCYKFQ-ZFCG-2021-JSJ-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昌吉高新区小微创业园起重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5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将采购文件:“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3、投标单位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条款予以删除。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开标时查验)
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投标单位需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5、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转包项目不计入业绩);
6、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网查询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以下资料原件开标时查验)
1、投标单位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单位应当具备本项目采购内容的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3、委托代理人参加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文件;
4、投标单位近三年内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转包项目不计入业绩);
5、近三年内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不良记录,******网查询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 址:******高新区人才大厦**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昌吉国家技术产高新区人才大厦504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啸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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