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文化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合同信息公开
公告内容
******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合同信息公开
合同名称:****** | ******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合同 | ||
招标人名称:****** | ******中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B2D1810XE |
中标人名称:****** | ******公司/******公司<联合体>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5H5MF63F/****** |
合同金额:****** | 280,844,268.93元 | ||
合同期限: | **年 | 合同签署时间: | 2023/11/25 |
合同主要内容:****** |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心项目(公共文化设施项目)。 工程地点与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47973.14㎡,其中:文化馆建筑面积7222.69㎡,博物馆建筑面积9998.25㎡,科技馆建筑面积4983㎡,******中心建筑面积5567.05㎡,架空层建筑面积 3080.51㎡,二层平台外廊建筑面积 1265.61㎡,地下车库及设备房建筑面积15856.0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汕发改投审〔2023〕**号文。 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统筹解决。 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汕尾市城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土建、安装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程承包方式:******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合同总工期:****** 803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日历天,竣工验收期**日历天。工期自开工通知书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提交书面项目工作计划。 暂定合同总工期起止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日期为准。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且本项目须确保获得“广东省建设工程优质奖”。 绿色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绿色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或以上。 五、合同价款 5.1本合同以人民币为报价和结算货币,除非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另有约定。 5.2本合同价款暂定为(含税)人民币贰亿捌仟零捌拾肆万肆仟贰佰陆拾捌元玖角叁分(¥******.93元 ),本合同价款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收取并开具发票,再统一管理支付至成员单位。 5.3合同协议书第5.2款约定的合同价款仅作为签约合同价(即暂定合同价),实际合同价款按合同条款第68条约定确定,工程结算价最终以市财政部门结算审定为准。 5.4本工程按《******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号)《******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号)《******厅关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粤建标函[2019]**号)等计价依据执行。 5.5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设施意见》(粤人社规[2015]**号)的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5.6承包人应在本工程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最新规定开立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如因承包人未按规定开立、使用、变更、撤销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导致本工程施工许可证未能如期办理、拖欠或克扣工人工资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良行为的,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六、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和方法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向市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合同价款及按约定应支付的其他款项。 八、承包人承诺 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并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承包人承诺严格遵守《汕尾市代建项目参建单位亮牌考核管理制度(试行)》等发包人制定的工程管理相关制度。 3、本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的砂石土余渣必须按照《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办法(试行)》(汕自然资〔2021〕**号)处理。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实施条例》做好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相关工程。 5、承包人承诺严格落实《******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图册》的规定。 6、承包人应履行投标文件中《服务方案》所作出的承诺。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1月15日。 合同订立地点:******汕尾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十四份,发包人执十二份,承包人各执六份。 |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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