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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工程项目(第一批)-新仓镇新仓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2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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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太湖县新仓初级中学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先生

电话:************

工程名称

太湖县**年义务教育学校工程项目(第一批)-新仓镇新仓初级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H5QT24Z140111

代理机构

******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人民路**号

联系人:******

电话:******************

发包方式

平台自主

交易

最高投标限价(元)

297000.16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开标时间

**年6281130分

开标地点

******中心

开标一室

中标人

******公司

中标价(元)

 271012.65

资质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经理

 刘宁

证书名称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注册编号

234******

公告时间

1个工作日)

**年628日至**年7117:30

异议、投诉受理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在线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在线方式异议的,******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提出。

2.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法律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局(联系电话:************)提出投诉。如公示期内无有效质疑,本公示结果自动转为中标结果。

注: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且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书面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注:<1>异议和投诉均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2>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均应当由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现场递交,否则,将不予受理。

<3>异议和投诉的相关请求与证明材料须一次性提出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将不予受理。

<4>虚假和恶意异议或投诉,经查实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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