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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县实验中学综合楼新建项目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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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青县实验中学综合楼新建项目澄清公告

投标单位:******

    针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 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情况,以招标公告为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变更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我司已上传澄清版招标文件,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尽快下载澄清文件。

 

 

      

 

代理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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