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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医药技师学院康养实训中心(A、B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0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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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心(A、B 楼)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院。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网编号:******
******网编号:******
2.2项目名称:******
2.3建设地点:******
2.4项目概况:******
2.5计划工期:******
2.6招标范围:******
2.7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不分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1元;其中包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10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钢结构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为电子证书并符合《******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的规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号文件)等文件规定,现被列为失信主体、******处罚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止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类似业绩:投标人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装配式公共建筑工程。(需提供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领取
4.1公告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4.2下载地点:******
******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乙方】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网交易指南→******中心查看。******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网上电子投标、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院
地    址:******
联 系 人:******处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电子邮件:Zy18687@163.com
8.异议和投诉
8.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单位加盖公章)******网络形式(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 一次性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1.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网络形式(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1.2 异议受理人和联系方式:******
受理人:仉钰、宋瑞霞、褚贝
联系方式:******
8.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高新区管委;
监督科室:建设管理部;
联系方式:******
8.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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