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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2022-2025年)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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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GK-******-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人民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公室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2022-**年)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2022-**年) 物业管理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1 ******
 合计金额小写: ******
 合计金额大写:伍佰贰拾壹万伍仟捌佰叁拾陆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2.1服务范围

本项目为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物业服务项目(2022-**年),本项目占地面积32145.29平方米,建筑面积28268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980.19平方米,绿化面积8504.20平方米。******院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本次招标物业服务内容不含绿化服务)

1、院内的物业综合管理;

2、******院内秩序维护及安防管理(主出入口及货车出入口的值班,安全巡逻,且消防控制室的值班要求双岗);

3、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洁管理(******院范围内道路保洁、公共区域保洁;******中心、******中心、会议室及会客室的室内保洁);

4、房屋维修及公共设施维护管理(包含配电室的值班,不包含电梯维护);

5、会议服务;

6、公共卫生间清扫保洁。

2.2金额明细

******元/**年,具体详见《报价文件》。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长沙黄花机场海关新办公场所
3.3 履行方式:******

3.3.1委托管理期限为36个月。自20221215日至20251214日止。合同期为三年。

3.3.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履行。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9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0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4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5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6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7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6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56,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
第18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9768.78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48,说明:物业管理服务费每年分六次(按每两个月一次)转账支付,每次首月**日前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分行(******公司:******)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长财采购[201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该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由不低于3人的验收小组进行项目验收,每两个月验收一次。先由海关验收,验收合格后交由招标人复验,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全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上两个月物业管理服务费。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因中标人管理不善导致招标人(业主)、物业使用单位、相关第三方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中标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5因中标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物业服务区域内任何设备、设施、财物、档案资料以及相关信息等被盗、被损坏或对外传播的,中标人应予赔偿,并承担法律责任。物业服务期满后中标人仍负有保密义务。

7.6中标人应加强保密教育,严格遵守保密法规。禁止向有关企业和媒体等第三方提供或泄露招标人(业主)或物业使用单位有关信息资料,否则,追究泄密的相关法律责任。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先行开具并提交等额有效的发票,否则付款期予以相应顺延。

11.2根据招标人(业主)需求,乙方应积极为招标人(业主)提供物业服务委托合同之外的特约服务和代办服务,所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额收取,参照省、市相关规定的标准收取,双方应就此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1.3专业石材养护、白蚁防治、道闸维护、监控设备专业维护、消防系统专业维护、会议智能系统未包含在物业服务费用中,招标人确有需要委托给投标人时,投标人不得拒绝,费用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11.4 如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无需因此承担任何责任,另一方当事人不得对此要求损害赔偿。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可控制的、不可预见的、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如旱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如战争、动乱、罢工等社会事件,以及政府为了应对重大突发的自然灾害或危及公共安全的各种社会事件等作出的具有宏观性应对措施,或者政府为国家利益、******局性影响的重大政策调整等。

11.5 如遇到国家机构改革等政策影响发生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变更时,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物业服务合同协议终止,物业费根据实际履行情况结算。原物业中标单位的留用或聘用以及物业费的支付按照法律法规与新的业主单位或主管单位另行协商解决。

严格按照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执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大道**号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韶山南路**号202房
法定代理人: 杨莉 法定代理人: 吴兰玉
委托代理人: 袁霞 委托代理人: 宾娟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附件列表
  1. 报价文件.docx

    报价文件.docx

  2.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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