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区][公开招标]信阳市平桥区中医院病房楼中央空调工程二次中标公示
公告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院病房楼中央空调工程二次
二、招标项目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
三 、3.1采购内容:******2个工程项目,******院6层病房楼中央空调工程、******院9层新建病房楼中央空调工程。工程内容主要新风系统、空调风系统、排风系统、排烟系统及其他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共计一个标段。
3.2、质量要求:合格。 3.3、工期:****** 3.4、质保期:质保期12个月。 3.5、项目地点:****** 3.6、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资格后审。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评标日期: **年**月12日
五、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12日09时30分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地点:******五******厅三楼第五评标室
七、中标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具体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
******公司 |
河南省信阳市明港商贸城 |
******.62元 |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由中标人支付。
九、评委会成员名单:高文林(业主评委)、余炳国 (组长)、龚明富、闫黎明、王传锐
十、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媒体:******·信阳市)》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7、经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以质疑书接收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的质疑书将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 系 人:*先生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信阳市政和花园A区**号楼1单元302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信阳市平桥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