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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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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业主为

******公司

,招标人为

******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公司

(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HDGC-GC-GKZB-**-****

2.2 招标项目名称

徐大堡核电厂

34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括

招标编号:******

XD821JZR199C11506BD/PYGS-21HDGC000161

徐大堡核电厂34机组,计划建设2台俄罗斯AES-2006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1200MW。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地理坐标为东经120°3145- 120°3320″,北纬40°205-40°2132″。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32km、距葫芦岛市约46km、沈阳市约292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146km,西距绥中县城约18km,距东辛庄镇约9km,距刘台子乡约5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94km,东南距红沿河核电厂约103km

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51977万元(含税价格、且含暂列金额),如投标报价超出投标限价,******处理。

2.4 招标范围

徐大堡核电厂

34机组核岛土建工程,包括核岛厂房47个子项和BOP厂房9个子项。详见投标人须知1.3.1“招标范围”。

1) 核岛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含回填,不含基坑负挖)、砌筑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含预应力及监测系统)、门窗工程、屋面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构筑物工程、附属工程、砼及钢筋砼模板及支撑、脚手架工程等。

2) 核岛装饰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装饰、天棚装饰、防水工程、油漆涂料工程等。

3) 核岛钢结构工程:不锈钢构件制作工程、不锈钢构件安装工程、碳钢构件制作工程、碳钢构件安装工程、金属构件其他项目(包括钢衬里制安、贯穿件套管安装)等。

4) 其他工程:******处理、******处理、桩基工程,包括设计变更、避雷接地系统、孔洞钻孔缩孔、二次浇注封堵、安装图和设备图中的砼盖板制作、安装施工、建筑给排水、变形观测、责任范围内物项消缺、工业清洁、设备消缺、调试配合、安装配合、返工及恢复、合同范围内负责安装的所有特种设备的取证或检测(包括原始资料的保存、备案等)等工作,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范围相关的工作指令,有特殊说明者除外。

2.5 建设/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

2.6 计划工期

单台机组核岛土建工程主工期暂定为不超过

28个月。

主工期:******FCD)至内穹顶钢衬里(球冠)吊装并焊接完成。

3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1516日,完成日期:2023916日。

4号机组核岛土建工程: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2316日,完成日期:2024716日。

4号机组与3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月。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合格。符合设计技术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建安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许可证(安全壳钢衬里,核安全2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

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

******公司

收款账号:

******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

2021

04021700

2021

04091700(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 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公司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号首科大厦A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21

05180900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17

联系人:******

/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16层东区

联系人:******

张楠

电话:******

******

电子邮件:

zhangnan@puyuan.com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

******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公司

2021

04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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