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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久益丝绸厂厂区拆除及残值处理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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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项目

发包公告

1.发包条件

******处理项目,发包收入归发包人所有,******公司,******公司。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发包。本次发包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

2.1 项目地点:******

2.2项目概况:******

******处理项目,包括厂区范围内的房屋、变压器、配电柜、等附属设施拆除外运(必须根据发包人现场确定拆除顺序分批次进行拆除),拆除的建筑面积约2025.48m2,具体分类及数量详见发包人提供的评估工程量清单,拆除面积为参考工程量。

2.3发包范围及方式:******

******处理项目,包括厂区范围内的房屋、变压器、配电柜、等附属设施拆除,建筑及生活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内容(室内外地坪硬化部分及以下不得拆除,不得开挖房屋基础、塘渣、土方外运),退场前需对场地进行平整,场地无任何残留物,垃圾弃置地点承包人自行解决,并不得污染周边环境,拆除施工遵守本县扬尘治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发包形式采用承包人向发包人一次性交纳交易起始价金额以上的中标承包金形式,******处置,无论盈亏与发包人无关;交易起始价4.6632万元整。******处置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含设置水冲轮胎装置、扬尘治理等费用)、机械进出场费、保险费、规费、税金等一切费用后支付给发包人的费用。发包形式采用承包人向发包人一次性交纳交易起始价金额以上的成交承包金形式;承包申请人应自行踏勘现场核实,根据市场行情结合自身实力进行报价。

2.4质量目标:满足发包人验收要求。

2.5工期:******

3.承包申请人资格条件

   3.1承包申请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申请承包。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发包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承包申请截止时间前已被其他项目推荐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且已公示的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工程(******处任何在建合同包括限额以下的所有工程)。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包

4.发包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要求有意参加承包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00-16:30)(双休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①项提供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公司(长兴县金陵北路**号-1一单元**楼)报名。

5.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发包人:******公司    发包代理机构:******

联系人:******                                      人:李

话:******                               电 话:******

 

******公司

                                                 ******公司

                          ******中心

 

2023121日  

                            

 


******-7****-***-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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