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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咸宁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龙潭片区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0-06-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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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公司咸宁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龙潭片区

建设单位:************公司

项目地址:******咸宁市咸安区龙潭新社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龙潭新社区,项目总投资81537万元,占地面积192816 m2,还建居民住宅总套数为1460套,总建筑面积18903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57838m2,新建配套公共服务用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筑面积31200 m2,建设停车位1191个。

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815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2万元,占总投资0.45%)。

201542日,******局以咸环保审〔2015165号文对该项目提出审批意见,并同意项目按设计要求建设。201911月开展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监测。

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1、******网已建成,居民生活污水、******处理,废水浓度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处理

2、******处理后经楼房内置竖井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3、******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风机置于地下设备间内,并对水泵房、配电室内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项目对生活垃圾按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分类收集。在楼下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桶,鼓励入住人员将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分类扔进所设垃圾桶内,每天定时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

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

:

废气:在验收监测期间,******处理后经楼房内置竖井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废水:在验收监测期间,生活废水可实现达标排放,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网,******处理厂。

噪声:在验收监测期间,场界监测点点昼间监测值范围为42.6dB(A)47.7dB(A),夜间监测值范围为41.0dB(A)43.5dB(A),昼间、夜间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1类标准。因此,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固体:项目对生活垃圾按建筑区域划分垃圾清理服务区,设置密封式垃圾收集器,分类收集。在楼下合理设置封闭式垃圾桶,鼓励入住人员将生活垃圾妥善收集,并分类扔进所设垃圾桶内,每天定时由环卫工人统一清运,******处理

验收结论:******公司咸宁市2015年第一批棚户区改造项目龙潭片区环保手续齐全,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要求和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及总量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验收工作组认为本项目在落实好以上整改意见的基础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议:

1、进一步完善项目“雨污分流”措施。

公众在公示期内有意见可向监测单位、******局或以下方式反映或者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周子琪)

通讯地址:******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长安大道97

     编:4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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