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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信阳车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0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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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信阳车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FWB-****-**

本招标项目为信阳车站信阳东站、客运车间北站房消防设备维护保养公开招标项目,******公司信阳车站,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条件已具备,现进行公开招标,予以公告,请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内容: 信阳车站信阳东站、客运车间北站房消防系统维保。

1、项目概况:******31000㎡及客运车间北站房11998㎡内全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保服务招标。该项目划分为两个包件分别为BJ-001信阳东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BJ-002客运车间北站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服务期限:信阳东站:202111-20211231日。

信阳北站:2021116-2022115

服务地点:******

2、招标范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本次应标单位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招标公示附表(附件1)。

三、公示的媒介及时间

1、******集团物资采购平台(http://cg.95306.cn)上发布。

2、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主要日程安排

1、招标文件发送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招标文件发送地点:******

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将以下四份资料发送扫描件至电子邮箱xyczbgs@163.com: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人申请表》、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文件不收取标书费,以《投标人申请表》(附件3)加盖公章为准,必须填写准确,否则不予受理。

5、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需在**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到xyczbgs@163.com)递交招标人,过时不再受理。

招标人答疑时间:招标人将在**年**月**日17:00前,拟定书面答疑资料(补疑书)通知投标人。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考察,费用和责任自负。

 8、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年**月**日(周五)9:**-**:00在信阳车站二楼会议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开标时间**年**月**日(周五)10:00开始,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参加。

五、联系方式

******公司信阳车站

地址:********号

联系人:******电话:************

邮箱:

xyczbgs@163.com

******公司信阳车站

**年**月**日

附件1:

招标公示附表

包件明细表

项目名称

**年信阳车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项目编号

XFWB-****-**

包 件 号

BJ-001

BJ-002

包件内容

信阳东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客运车间北站房消防系统维保服务

序号

投标人资格条件

BJ-001

BJ-002

1.公司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公司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消防设备设施系统维保服务”、“消防设施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等相关内容。

4.公司应具备省级公安消防总队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

5.公司应有近**年铁路站场 消防系统维保服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6.******集团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等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的情况;******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商务条件

投标方需自费前往信阳车站客运车间北站房进行现场勘测,对实际维保服务工程量进行预估。

附件2:

**年信阳车站消防系统维保服务技术规格书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技术规格书

一、依据

《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号令)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公消〔2008〕**号)

二、注意事项

1. 设备实际数量以现场核实为准,投标人需对车站消防设备具体进行核实,并提供核实报告,并承诺自行承担因核查有误造成的相关责任。

三、服务范围

需对信阳东站站房31000范围内的全部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保服务。具体设施设备数量需自行前往信阳东站进行现场勘测。

四、服务内容

根据《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规定,接受委托的维保单位服务内容包括值班、巡查、检测(主要指维保单位结合维保技术服务活动,适时对消防系统相应设备、组件进行的功能测试性检查,不含委托单位另行委托检测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的年度检测)、维修、保养、建档六项。

五、服务方式、标准及要求

总体(一般)要求

接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维修、保养、建档等制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管道阀门、******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标示开、关状态;对需要保持常开或常闭状态的阀门,应采取铅封、标识等限位措施;对具有信号反馈功能的阀门,其状态信号应反馈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设施及其相关设备电气控制柜具有控制方式装换装置的,******处控制方式宜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不应擅自关停消防设施。值班、巡查、检测时发现故障,应及时组织修复。因故障维修等原因需要暂时停用消防系统的,应有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并经委托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具体要求如下:

(一)日常巡查(对建筑消防设施直观属性的检查)

1.人员要求

接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根据委托单位的工作、生产、经营特点和消防设施操作使用要求,配合委托单位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及操作规程,做到及时、正确操作建筑消防设施。巡查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初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时间(频次)要求

应明确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巡查部位、频次和内容。消防控制室内设备应每2h巡查一次,全部建筑消防设施应保证每日巡查一次。巡查人员应不少于2人,巡查时应采取现场检查和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状况监控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工作内容、方法、标准及要求

巡查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C.1,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并指导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A.1,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的相关内容。如接到火灾报警信息,确认为火灾的,应指导系统联动控制操作、报警及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启动;确认属于误报时,应查找误报原因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B.1,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具体巡查项目及内容如下:

(1)消防供配电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消防供配电设施”部分。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部分。

(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部分。

(4)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部分。

(5)消防供水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消防供水设施”部分。

(6)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消火栓(消防炮)灭火系统”部分。

(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部分。

(8)泡沫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泡沫灭火系统”部分。

(9)气体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气体灭火系统”部分。

(10)防烟、排烟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防烟、排烟系统”部分。

(11)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部分。

(12)应急广播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应急广播系统”部分。

(13)消防专用电话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消防专用电话”部分。

(14)防火分隔设施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防火分隔设施”部分。

(15)消防电梯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消防电梯”部分。

(16)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细水雾灭火系统”部分。

(17)干粉灭火系统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干粉灭火系统”部分。

(18)灭火器的巡查内容见附件表C.1中“灭火器”部分。

(19)其他需要巡查的内容见附件表C.1中“其他巡查内容”部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附件表C.1的样式自行制定有关消防安全巡查记录表。

巡查时发现故障,应按第(四)部分《维修》******处理。

(二)检测(依照相关标准,对各类建筑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测试性的检查)

1.人员要求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时间(频次)要求

本技术规格书所涉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主要指接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结合维保技术服务活动,适时对消防系统相应设备、组件进行功能测试性检查。除此之外,委托单位应在年度维保工作完成后,另行委托一家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及书面结论文件,以对维保服务结果进行验收与评价,年度检测不包含在维保单位的服务范围及内容中。

3.工作内容、方法、标准及要求

检测的内容、标准及要求应执行GA***-****,具体检测内容见附件表D.1《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样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中的相关部分。

(三)维修

1.人员要求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维修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技师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时间(频次)要求

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相关人员应及时向委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B.1,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并按要求组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工作内容、方法、标准及要求

维修期间,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委托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维修情况应记入《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B.1,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表)。

(四)保养

1.人员要求

从事建筑消防设施保养的人员应通过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持有高级技能以上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

2.时间(频次)要求

应按《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样表格式(样式见附件表E.1)及《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要求(样式见附件表F)分别制定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计划,列明消防设施的名称、维护保养的内容和周期并按计划实施。

3.工作内容、方法、标准及要求

实施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时,应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样式见附件表F,可根据附件表E.2格式及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完善)并进行相应功能试验。主要保养内容如下:

(1)对易污染、易腐蚀生锈的消防设备、管道、阀门应定期清洁、除锈、注润滑剂。

(2)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洗、标定;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年清洗、标定一次。可燃气体探测器应根据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标定。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标定应由生产企业或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并出具标定记录。

(3)储存灭火剂和驱动气体的压力容器应按有关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要求定期进行试验、标识。

(4)泡沫、干粉等灭火剂应按产品说明书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包括灭火性能在内的测试。

(5)作为消防设备后备电源的蓄电池,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

(6)其他类型的消防设备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维护保养。

(7)对于使用周期超过产品说明书标识寿命的易损件、消防设备,以及经检查测试已不能正常使用的火灾探测器、压力容器、灭火剂等产品设备应及时更换。

凡依法需要计量检定的建筑消防设施所用称重、测压、测流量等计量仪器仪表以及泄压阀、安全阀等,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应储备一定数量的建筑消防设施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厂家、供应商签订相关合同,以保证供应。

(五)档案

接受委托的维保单位应当建立建筑消防设施档案。

1.内容

建筑消防设施档案应包含建筑消防设施基本情况和动态管理情况。基本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验收文件和产品、系统使用说明书、系统调试记录、建筑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筑消防设施系统图等原始技术资料。动态管理情况包括建筑消防设施的值班记录、巡查记录、检测记录、故障维修记录以及维护保养计划表、维护保养记录、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基本情况档案及培训记录。

2.保存期限

(1)建筑消防设施的原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

(2)《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和《建筑消防设施巡查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三年。

(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记录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表》、《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的存档时间不应少于五年。

六、结果评价

1.由需求单位委托一家有法定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并出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记录表》及书面结论文件,检测相关费用由需求单位承担。

两次检测不合格并由此给需求单位造成的任何损失,由中标单位无条件承担。

2.由委托的检测单位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主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服务合同,审核维保单位提供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资料、计划、记录及书面结论文件,并对维保服务结果进行验收与评价。

3.借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维保效果进行验证和评价。

4.以上第1、2项评价内容必须全部合格,维保服务结果方可评定为合格。

附件3:

投标人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人委托人

营业执照编号

税务登记证号

企业注册资金

电子邮箱

企业经营范围

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姓 名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传真电话

申请投标项目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 件 号

企业所具备资质(对应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应答)

其 它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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