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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9-12-02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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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建大〔2018〕**号

 

 

关于印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院,各部、处(室),草堂校区管委会: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并遵照执行。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年**月**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采购行为,加强采购工作内控管理,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学校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学校资金采购陕西省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除基建工程以外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采购,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除基建工程以外,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修、改造、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  学校采购工作实行“招管分离、归口管理”的运行机制,即统一采购与归口管理有效分离,加强部门间相互监督,规避学校采购风险。

第四条  各单位应加强采购计划与预算的管理,科学准确地编制采购计划和预算,项目通过相关论证、审批并落实经费来源后方可实施采购。定期集中、汇总采购项目,尽可能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质量。

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在采购活动中,采购工作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第六条  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采购管理工作。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和分管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含校长办公室、******处、******处、******处、******处、******处、******处、招标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领导学校采购工作;

(二)审订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的规章制度;

(三)听取采购工作情况汇报,审议、决定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四)审议学校采购与招标工作中的特殊问题;

(五)学校安排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  招标办具体负责采购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拟定学校招标采购工作规章制度及相关办法;

(二)落实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决议,组织除基建工程外各项采购工作;

(三)代表学校负责集中采购项目的申报、办理、组织等相关事宜;

(四)负责供应商数据库和评标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学校采购活动根据需要成立专项采购工作小组。专项采购工作小组组长单位为招标办,成员包含项目使用单位、项目主管单位、******处、******处、招标办等部门工作人员,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教师代表参加。

(一)项目使用单位职责:负责项目立项及相关审批手续;负责项目前期调研、制定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及提供部分生产(供应)商信息;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采购申请;建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个性化商务要求;根据需要组织项目现场勘察;参与项目评审;负责合同技术部分审核与签订;负责合同具体执行;负责项目预验收并向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验收申请;负责固定资产建账及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二)项目主管单位职责:指导并协助项目使用单位完成技术指标制作;审核项目使用单位采购资料并向招标办申报项目采购事宜;明确供应商资质要求及个性化商务要求;根据需要组织考察项目供应商并形成考察报告;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现场勘察;参与项目评审;负责完成合同起草、审核、运行签订等工作;监管合同执行及结算送审;组织项目验收;按照要求完成各采购项目申报、成交、验收信息的采购监审平台录入工作。

(三)******处职责:参与校内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对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议、核签;按照学校审计要求对工程项目出具结算审计意见;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考察和验收工作。

(四)******处职责:参与校内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对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议、核签;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经济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审核项目资金的落实情况;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考察和验收工作。

(五)招标办职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全面组织实施采购工作;参与项目评审;对采购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议、核签;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考察和验收;按照要求完成各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信息的采购监审平台录入工作。

(六)技术专家职责:对标的物的技术品质和技术性能的评审结果负责,参与验收工作。技术专家人选可根据需要在学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也可邀请部分校外专家。

(七)教师代表职责:对采购工作程序及运作情况进行监督、建议或质询,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处、******处、******处、******处、图书馆、******处以及学校其他相关单位,为采购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管理职能范围内的采购项目申报工作。

(一)******处负责所有仪器设备、实验耗材类采购及维修保养项目;

(二)******处负责建筑物维修修缮、公共区域除弱电以外的道路管线改造、绿化以及公共区域物业类等项目;

(三)******处负责所有家具、被服装具类、模型及文物陈列品采购项目;

(四)******处负责归口主管单位不明确的科研经费支出项目;

(五)图书馆负责书籍、图书数据库类采购项目;

(六)******处负责消防、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等采购项目;

(七)其他归口管理不明确的项目由项目使用单位自行申报。

第十一条  ******处对学校采购项目行使全程监督职能,可随时通过会议现场、调阅资料、审查采购监督平台等途经,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对采购项目的合同主要条款进行审议、核签;根据需要参与项目的考察和验收。

第三章  组织形式与限额标准

第十二条  ******处级单位自行采购。其中集中采购包括政府集中采购、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校内集中采购。

政府集中采购,是指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厅审批为集中采购机构采购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陕西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限额标准以上,******厅审批为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

校内集中采购,******厅审批为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的项目,由学校招标办统一采购。

处级单位自行采购,是指陕西省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学校集中采购限额以下,******厅审批为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的项目,******处级单位自行采购。

第十三条  凡学校采购预算5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服务项目和预算10万元限额标准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实行集中采购。

科研经费项目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科研外委与采购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应急抢修救灾项目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第十四条  凡达到陕西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采购项目,均需提交采购资料办理审批手续,******厅审批后,未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标准的,******处级单位自行采购。******厅文件为准。

第四章  采购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十五条  学校的集中采购项目采用以下采购方式:******

(一) 公开招标;

(二) 邀请招标;

(三) 竞争性谈判;

(四) 竞争性磋商;

(五) 单一来源采购;

(六) 询价;

(七) 校长办公会或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十六条  政府集中采购和政府部门集中采购,******厅审批的采购方式执行。

校内集中采购,由招标办结合采购项目具体内容,选择合理采购方式执行。

第十七条  公开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非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采购人依法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抽取3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学校招标项目原则上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因特殊情况需

要采取邀请招标方式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八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采取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等方式采购。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

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

1.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工程建设项目。

(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采购标的来源单一,******处采购的;

2.******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处添购,且添购资金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第十九条  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结合采购工作时间效益,******厅审批为自行采购或分散采购的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

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原则上均采用公开采购方式,确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公开采购的,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报学校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采用以上采购方式,经公告两次及以上,有效供应商仍未达到法定要求的情况,经专项采购工作小组集体审议后,可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第五章  采购程序

第二十一条  预算编制。根据上级部门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要求,各单位须提前统筹编制采购预算,严格审批执行采购计划。各单位应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形成采购预算,统一报相关项目主管单位。

第二十二条  采购立项。所有采购项目均须落实经费后方可立项。使用学校预算资金的临时专项项目均须提供经费来源批件,并经审计、财务部门确认预算审核、资金安排;学科、教学等经费采购项目,应通过相关论证,并经经费主管部门审核;******处审核的《科研经费采购审批表》。

采购资金额度应当严格控制在立项审定的额度范围内,不得随意突破,不得随意增加、变更采购数量和采购品种。对于确因实际情况不得不变更调整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意见并报相关校领导书面批复后方可实施。

项目主管单位负责审核经费落实情况。

第二十三条  采购申请。项目使用单位应于开标前**天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集中采购项目申请表》,同时提供采购项目立项审批材料、采购文件的技术部分、推荐的供应商(生产商)信息等材料,单一来源项目还需提交《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单一来源采购申请表》。书面材料经项目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报招标办。

第二十四条  采购方式审批。招标办对采购资料审核后,填写《陕西省省级政府采购项目计划表》,******厅对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及采购方式进行审批。审批后,招标办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委托采购或校内自行采购。

委托采购须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实施,自行采购由学校实施。对于确因特殊情况不宜进行政府采购审批的项目,须由校长办公会或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根据意见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  编制采购文件。委托采购项目由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办和项目使用单位共同起草采购文件;校内集中采购项目由招标办和项目使用单位共同起草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公司或招标办提供规范格式的范本,技术部分及个性化商务要求由项目使用单位负责制定。采购文件完成后由项目使用单位确认签章,送招标办留存。

第二十六条  发布采购公告。

(一)公告媒体:******网,******网站;******网站。

(二)公告内容:******

(三)公告期限:根据采购方式的不同,按照相关法定期限进行公示。

(四)公告期间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办接受供应商报名并进行相关资质审查,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接受技术咨询。

第二十七条  供应商遴选及项目现场踏勘。根据项目特点,如需对供应商实地考察遴选,由项目主管单位组织采购工作相关部门,组成专项考察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察并形成考察报告。考察报告经考察小组成员会签后,交由招标办存档备查。

根据项目特点,如需对项目现场踏勘,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协助项目主管单位或项目使用单位负责现场组织、答疑。

第二十八条  开标(谈判、磋商等)、评审、确定结果。

(一)招标办于开标(谈判、磋商等)前一天通知校内相关单位,按照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谈判、磋商等)会议。

(二)******公司主持;校内集中采购会议由招标办主持。

(三)会议现场组成评审委员会。委托采购项目根据陕西省相关要求,在会议现场由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抽取的专家和学校采购人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一般为3人及以上单数;校内集中采购项目会议现场组成专项采购工作小组,即为评审委员会,负责采购项目评审工作,成员一般为5人及以上单数。

(四)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成员应本着对学校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认真对响应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对每一个响应供应商做出公正、合理地评估。如有问题,应在评审现场澄清。

(五)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二十九条 发布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确定后,******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的内容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等,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办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第三十条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专项采购工作小组认为应予废标的。

第三十一条  在校内集中采购项目采购过程中,因项目情况特殊,且非人为因素造成而出现第三十条情形的,经专项采购工作小组研究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可继续进行。

第六章  合同的签订、执行及验收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与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发出之日起**日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应以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以及相关承诺为依据,任何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第三十三条  合同文本由项目主管单位、项目使用单位和成交供应商共同完成。

项目使用单位应于成交通知书发出**日内完成合同技术部分的审核与签订。

由项目主管单位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合同运行管理办法》运行合同,签订完成后,送招标办备案。

第三十四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严肃合同执行程序,须签订合同在前,项目执行实施在后。对于未经招标采购、合同签订手续而提前执行的项目,由项目执行单位对项目相关手续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五条  项目主管单位应加强采购项目的执行管理,严控合同变更额度。在合同履行中,使用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第三十六条  所有采购项目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完毕并安装调试正常后,项目使用单位应及时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单位按照合同条款组织学校相关单位进行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报告。

第三十七条  验收合格后,项目使用单位应及时办理资产建账手续,并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处办理集中采购项目付款手续时,必须按照采购合同相关条款及财务相关规定支付款项。

第三十八条  招标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规范、真实、准确、完整。项目经费审批报告、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评标记录、成交通知书、合同审核及签批运行单、合同书、各类会议纪要等均为采购活动必须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由招标办及时归档备案并负责管理。

第七章  纪律与监督

第三十九条  各项目主管单位、招标办等部门,应及时将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及资料上传至采购监审平台,******处随时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与采购工作有关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禁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纪念品、宴请等。

(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投标方或他人泄露应当保密的、与集中采购项目内容有关的信息和资料。

(三)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禁止暗箱操作。

第四十一条  ******处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集中采购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集中采购的范围、方式和程序的执行情况;

(三)采购工作相关人员的职业行为等。

******处对学校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时,当事人应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

第四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学校集中采购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投诉、检举和控告,******处等部门应及时受理,******处。

第四十三条  采购工作按照“谁职责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责任。凡只签名未提出不同意见,认定为“认同意见”。

第四十四条  对在采购工作中违反国家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对国家和学校利益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处置失当、失职、渎职对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对有关责任人追究经济责任。对各种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学校利益的,将视其情节,******处理。对构成犯罪的,******处。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六条  对招标活动中的投标人,非招标方式中的供应商,本办法统称供应商;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本办法统称成交供应商;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竞争性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等,本办法统称评审委员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等,本办法统称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各种响应文件,本办法统称响应文件;招标公告、谈判公告、磋商公告等,本办法统称为采购公告;招标公告、各类成交公告,本办法统称为成交公告;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等,本办法统称成交通知书。

第四十七条  公共事业服务项目(市政、水电气暖等),由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实际组织实施,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八条  上级文件另有规定或本办法与上级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十九条  ******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招标管理办法》(西建大〔2013〕**号)同时废止。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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