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福建省招投标信息 > 沙县第一中学《暑期清北双师课程》授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沙县第一中学《暑期清北双师课程》授课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公司受沙县第一中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暑期清北双师课程》授课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暑期清北双师课程》授课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JC2023-DYCG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7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暑期清北双师课程》授课服务采购

1

350000

教育

 

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若有)

根据《******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处描述不一致的,******处描述为准。

1.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2、采购文件的获取:******公司(地址:三明市沙县区金明路**号吉山红大厦4层)购买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公司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签收。逾期收到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

协商时间:**年**月**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协商地点:******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