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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项目-河谷林及湿地植被恢复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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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疆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项目-河谷林及湿地植被恢复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16: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LTZFCG-XJTQ******

项目名称:******新疆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项目-河谷林及湿地植被恢复项目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7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布尔根河狸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一期基础建设项目-河谷林及湿地植被恢复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河谷林及湿地植被恢复封育工程3750亩,采购一批围栏、抽水泵、树苗、灌木、标志牌等。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之前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19〕**号);2、《******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19〕**号);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号);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号)6、******厅(财办库〔2020〕**号)等政府采购政策,按规定对报价给予评审优惠(注:1、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2、如属于上述企业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备相应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草种生产许可证》《草种经营许可证》三证合一,类似于本项目业绩;
3.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承诺书及证明;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完税证明;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企业的被授权委托人提供近期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5.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

方式:******购买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16: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公司评标室

开标时间:**年**月**日 16: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公司评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由于疫情防控形势,请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本次招标会议之前,咨询“阿勒泰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最新政策,如不咨询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局

地 址:******阿勒泰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阿勒泰市迎宾路克兰区**号四国六方城1栋4层A6-**号四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雨晴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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