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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南湖小学:青园南湖等3所学校办公及教学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发布时间:2022-06-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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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及要求:

为天心区青园南湖小学、青园柒祥小学、长郡天心实验学校采购办公及教学家具,保障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二、相关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三、技术规格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1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60天内交货,达到交付使用标准。

1.2 交货地点:******(及产品清单电子档)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



五、服务标准

质量保证

1 中标人提供的产品应是原厂生产的未经使用正品。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 质保期:项目整体质保期为三年。

售后服务

1 产品维护。要求提交以下内容。

1)拟制定期维护计划。

2)对采购人不定期维护要求的响应措施。

3)对用户修改设计要求的响应措施。

2 技术支持

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2)敏感时期、重大节假日应邀提供技术人员值守服务。

3 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标人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无论采购人是否另行选择维保供应商,中标人应及时优惠提供所需的备品备件。



六、验收标准

1 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 采购人在接收产品时,可随机抽取部分产品,送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如检测不合格,采购人拒绝接收。

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号文件规定,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在验收实施过程中,允许对产品进行使用性测试,及破损性实验。测试过程中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并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 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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