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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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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冀发改投资[20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地质大学,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河北地质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800KVA箱变(含箱变内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设备基础及接地、电源点至箱变的高压电缆及其过路保护管等外线工程。计划工期:******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投诉电话:******
  3.1.2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处理。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地质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 ******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东路**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华南大街**号盛景大厦**室
邮编:

/

邮编: 050051
联系人:******

边辉颜

联系人:****** 陆心泽
电话:******

******

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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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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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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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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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公司金桥支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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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招标文件如下:

河北地质大学新校区二期工程临时用电工程项目.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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