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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环路棚户区改造北环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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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环路棚户区改造北环路道路工程已由建发改[2017]**号文批准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该道路全长520米,红线宽度18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及弱电管线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市政配套工程。
建设地点:******
工程预算:1186.21万元;
计划工期:******
2.2 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近三年的相关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最低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其证书所在单位应为该投标人,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五大员)具备有效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建造师及安全员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财务状况良好,以企业近三年(**年度、**年度、**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
3.5省内外建筑企业在鄂从事建筑活动,需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我州开展建筑活动的省内外企业和人员信息以一体化平台信息公示的信息为准(提供企业、******网页版证明材料);
3.6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本项目经理近两年《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查询函时间须是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起,方可有效。)
3.7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号)规定,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应无“******处罚期限内的”或“******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投标人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8“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中无不良记录、负面记录、受惩黑名单等;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取 资格后审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 4 月  3 日8时30分至**年  4 月9  日17时30分,******网进行报名。
5.******网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 4 月 27 日 10 时前,地点为:******中心 201  开标室(恩施市金龙大道中段东侧)。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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