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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标准化厂房(产业聚集区南区)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发布时间:2022-08-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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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卢氏县标准化厂房(产业聚集区南区)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公司作为卢氏县唯一的燃气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司具有卢氏县县域内的天然气工程建设,燃气供应等相关服务。同时,天然气供应具有特殊性、安全性、责任性,为保障天然气供应从采购、安装、投运、管理的统一性与安全性;因此,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就卢氏县高效优质蜂产业生产加工基地供配气设备购置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采购服务及安装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论证意见
叶益民 ******公司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宋新文 ******公司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董健 河南中原冶炼厂 高级工程师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四、公示期限
**年**月**日15时00分  至  **年**月**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年**月**日08时00分  至  **年**月**日0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本次公告同时在《******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身份证原件),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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