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普通硅酸盐水泥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内容
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局山南市江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需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
项目概况
1、项目简况:
本工程维持原设计特征水位(水库正常蓄水位仍为3821.05米,死水位仍为3802.米)。水库复核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1035.43万m³,兴利库容925.43万m³,死库容110万m³。本次工程为除险加固工程,主要建筑物包括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其他建筑物等。工程导流建筑物级别为5级,导流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度汛标准采用50年一遇。包含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水土保持设施等。使江雄水库尽快恢复各项正常设计功能,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为当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2、采购范围:******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散装 | 吨 | 8000 |
|
2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PO42.5,袋装 | 吨 | 5000 |
|
注:所列数量为估算量,只为本次公开询比价使用,实际按照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其他原因,致使标的物实际供货数量与公开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需求计划分批交货。
5、交货地点:******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普通硅酸盐P.O42.5水泥。
2)凝结时间:初凝时间不得低于6h,终凝时间不得超过24h。
3)标的物必须满足《GB***-**** 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
4)标的物到货后,采购人根据销售方提供的原厂合格证、产品质检报告、磅单及其他资料,按批号及规格分批验收、检查每批标的物的外观和质量,要求标的物不得受潮、结块。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随货同行并交与采购人的标牌、合格证及其他证明文件为验收的一部分,无相应资料视为不合格,采购人可不给予验收。
2)标的物到货后需在招标人现场过磅,合理磅差率为3‰,在合理磅差范围内以中标人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3)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检测和评估,******院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4)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将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8、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合同单价为综合性单价=信息价+运费+固定费用。信息价为:以西藏自治区境内水泥生产厂家,2024年6月5日对应同等型号水泥的山南市控制价格。运费为:运输费和过路费。固定费用为:除去信息价及运费外的所有费用,包括装车费、保险费、风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卸车由采购人负责。
2)供应期间,信息价为计划当日销售方所供水泥生产厂家,对应规格型号的山南市控制价格。
3)供应期间,运费不变。
4)供应期间,固定费用不变。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计划进行配送,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条件改变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人提前3******处,销售方务必在3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银行电汇等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付款方式:******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对应货款的95%,剩余5%余款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合同履约结束后退还。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若因采购人资金问题,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应给予招标人7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期限,宽限期内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为西藏自治区境内水泥生产厂家。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代理的必须是西藏自治区境内水泥生产厂家生产的普通硅酸盐P.O42.5水泥。
3、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6、报价人自2022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单笔合同金额不小于20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12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获取免费。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2日12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公司(******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司
地址:******
邮编:85960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中心
电话:************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
2024 年 7月 5日
1
相关招采信息
- [中标]错那市卫生服务中心医院眼科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07月07日
- [招标]措美县教育发展能力提升项目 07月07日
- [招标]2024-2025学年“三包”及营养大宗物资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07月07日
- [中标]贡嘎县东拉乡吉琼村至岗巴村道路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07月06日
- [中标]无想山南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片区规划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07月05日
- 隆子县玉麦湘藏香猪科研中心建设项目(一次)
- 洛隆县娘娘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2023-2024年度)中标结果公告
- 昌都市藏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综合业务用房工程施工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昌都市藏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全标段工程建设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昌都市藏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其他工程施工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数字农科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专业队救援装备)采购项目XZ11包(三次)采购公告
- 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装备(战勤保障及举高消防车)采购项目XZ1包(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集中采购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乡镇卫生院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