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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区农谷二期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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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湾区农谷二期已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41872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湾区农谷二期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

2.1.3工程建设规模:******湾区农谷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17号路北侧、二涌北路西侧,总用地面积35974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34104平方米,湾区农谷二期用地面积20168.7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1598平方米,综合计容建筑面积约68208平方米;其中一期已建建筑面积19548平方米,二期(本期)建筑面积约72050平方米,二期计容建筑面积约5040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650平方米,最高不超过14层,科研主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8567平方米,科研副楼建筑面积(±0.00以上)约2505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1747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大于30000平方米,最大高度超过50(60)连廊单跨跨度约36米,项目综合容积率2.0,项目综合建筑密度≤50%,项目综合绿地率≥15%。二期建设内容包括:科研及文化设施主楼、科研及文化设施副楼、科研架空连廊、地下室及周边配套等。项目总投资约 85312.96万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33838.37万元。(具体项目以初步设计审查和相关政府部门审查确定的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等为准)。

2.1.4工程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立项批复总投资约 85312.96万元,其中二期建安工程费约33838.37万元。

2.2招标范围

施工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或答疑文件)、图纸、各项监理法律法规所含的施工准备期、勘察设计期、施工期和质量保修期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安全生产、投资控制、进度控制、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工作

服务期限:工准备期、勘察设计阶段、施工期和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期之和。

最高投标限价:¥488.97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局函市〔2020〕**号)、《******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号)、《******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号)、《******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局函市〔2023〕**号)、《******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号)和《******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年**月**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公司,******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号)确定。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6资格审查前,******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 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具体名单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List?sid=******公布的“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年**月**日至**年**月**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4开标时间:20253271030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5360000至202532710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32710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

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年3271015分至20253271030,地点为:******中心南沙交易部(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楼)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开始时间为20253271030,地点:******(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公司(******中心)******网(网址:******http://www.gzggzy.cn)、******网(网址:******

7. 联系方式

     人:******公司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号

     人:何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址:******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号

     人: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址:******广州市南沙区珠江街珠江北路**号

 

备案管理机构:************局

地址:************中心*-*栋四楼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局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号

电话:************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投标,真实反映企业实力,公平竞争,不弄虚作假,不以低于监理企业成本价竞标而降低监理服务质量,不与任何建设单位订立违背监理企业成本取费标准及相关规定的“阴阳合同”进行恶性竞争,扰乱市场秩序,不与其他单位串通投标或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不出借资质、转包或违法分包监理业务。

三、******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公司委派的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中标公示首日起至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期间,没有在同一时期内担任超过三个(含本项目)以上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愿意按照《广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20﹞**号)的规定被记录为失信信息,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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