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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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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已由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延发改环资【2016】**号文批准建设,******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
招标范围:******
设计周期:**日历天
设计深度:满足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设计标准,符合项目规划控制条件的要求,达到设计规范文件规定的设计深度,通过施工图设计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处置)专项设计甲级资质,近三年(**年**月**日至今)******处理垃圾量600吨及以上或合同额1亿元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厂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3投标人须提交企业(或项目)******院出具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注: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开具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
3.4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雁翔路**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邮编:720054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sxhbjtzb@163.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号:******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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