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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县城区净水厂引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2018-06-2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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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林县城区净水厂引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林县城区净水厂引水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已由 ******局隆发改[2016]489号文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冷水水利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t设计、t采购、t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6.0m3/d。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取水口、沉砂池、输水管及管道附属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输出管道全长约11.8Km合同估价约6211.99万元。(最终以县政府审定的预算财评结果为准)。

计划工期:****** 360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8月至20198月。

招标范围:******1)总建筑面积内的单体方案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2)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3)技术交底及协助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设计范围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施工内容包括(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新建取水口、沉砂池、输水管及管道附属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阀井等配套设施工程;(2)土石方工程;(3)三通一平;(4)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5)设备(货物)采购、运输、装卸、保管以及设备的试验、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和备品配件、专用工具及相关的资料的提供及相关人员培训;(6)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处于有效状态。投标人同时具备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注:项目总负责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人员,且与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专指联合体牵头人)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

 3.4 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承接或完成过6000万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项目)。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工程(给水、排水)专业设计乙级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于2018年6月26日至2018年7月2******网站(http://www.bsggzy.cn )投标单位登录栏注册登录系统,******网站规定的流程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由于现场收取招标文件电子版费用并开具相关凭证,建议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 1 小时到达开标会现场缴纳费用,以免耽误投标)。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 7  23  09  00 分,地点为******厅(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工程项目付款方式为:分三年按253的比例支付,即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度,2018年底前,完成总工程量20%后,支付合同额的20%工程款;2019年,完成100%工程量,支付至合同额的70%工程款;2020年,剩余工程款待完成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合同额的97%工程款;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最高不超过3%)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网(http://www.gxzfcg.gov.cn)、******网(http://www.ccgp.gov.cn) 、******网(http://www.bsggzy.cn)、******网(http://jgw.baise.gov.cn)发布(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

9.交易服务单位

   ******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局: ******

******局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电话: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冷水水利管理所 

    址:******       

    编: 533400    

联 系 人: 莫展巧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址:******12******中心左塔9927

    编: 533000

联 系 人: 潘远秀 

   话:******

   真:******  

                                

                                   ******公司

                                      2018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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