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浙江省招投标信息 >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改造及场地恢复(含绿化)、给排水接驳、管线迁移综合、拆复桥设计(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改造及场地恢复(含绿化)、给排水接驳、管线迁移综合、拆复桥设计)中标公示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改造及场地恢复(含绿化)、给排水接驳、管线迁移综合、拆复桥设计(标段: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改造及场地恢复(含绿化)、给排水接驳、管线迁移综合、拆复桥设计)中标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1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宁波至慈溪市域(郊)铁路工程道路改造及场地恢复(含绿化)、给排水接驳、管线迁移综合、拆复桥设计中标公示
交易登记号:G******
建设(招标)单位:******
代理单位:******
工程名称:******
工程造价:1810万元
开标时间:****-**-****:30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预中标单位:******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乙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
预中标价:******元
服务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
电话:******
传真:******
邮箱:******
地址:******
3、******网站“资料下载”栏目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相关招采信息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