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至何墩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项目名称 |
太湖县江塘乡江塘村至何墩村农村道路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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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H5GC24A03G0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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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太湖县江塘乡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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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先生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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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31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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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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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 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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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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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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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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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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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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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合肥市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东侧凤凰城6#商住楼S**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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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69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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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卜俊刚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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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李长兵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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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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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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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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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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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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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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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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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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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三八街道汇豪新天地1#楼**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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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价(元) |
******.55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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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赵敏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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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马洪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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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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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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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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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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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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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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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投标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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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王河镇庆峰村桂店街道**号 |
||||
投标价(元) |
******.26元,其中暂列金额(含税):300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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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宣正寒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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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何承橙 |
质量标准 |
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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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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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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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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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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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获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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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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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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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太******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在线方式投诉的,******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79.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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