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富锋路、静海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检测试验资格后审公告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南通创新区拓展区富锋路改造工程 |
标段编号 | B****** | 标段名称 | 富锋路、静海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检测试验一标段 |
工程类型 | 勘察 |
富锋路、静海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检测试验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1.1******公司的富锋路、静海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财政统筹,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试验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2******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南通创新区及拓展区内。
2.2工程规模:
(1)富锋路改造工程:北起青年路,南至通沪大道,道路全长约4.9km,规划红线宽度为50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
(2)静海大道(通沪大道-源兴路)改造工程:北起通沪大道,南至源兴路道路全长约2.5km,规划红线宽度为50m;
(3)胜利路(世纪大道-崇川路)改造工程:北起世纪大道、南至崇川路,道路全长约500m,规划红线宽度为30m。
2.3检测服务期限: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满足工程的实际进度要求,并同步提供检测试验报告,不影响工程进度。
2.4 招标内容:******富锋路、静海大道、胜利路改造工程中市政和土建类检测试验业务以及对相关已检测项目的抽检试验。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两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一标段:富锋路改造工程(青年路至世纪大道段,具体范围对应施工一标段)、静海大道(通沪大道-源兴路)改造工程、胜利路(世纪大道-崇川路)改造工程;
二标段:富锋路改造工程(世纪大道至通沪大道段,具体范围对应施工二、三标段)。
每位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两个标段的投标,并且可以兼投兼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中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证书》,“备案证书”中必须包含市政工程检测项目,“资质证书”和“备案证书”的附表中必须包含下表1中所列的见证取样、备案检测项目。
表1 所须的见证取样、备案检测项目
序号 |
检测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水泥物理力学性能 |
10 |
土工合成材料 |
17 |
道路用粉煤灰 |
2 |
钢筋混凝土用钢材 |
11 |
水泥土 |
18 |
粗集料 |
3 |
砂、石常规 |
12 |
道路结构 |
19 |
细集料 |
4 |
混凝土、砂浆性能 |
13 |
桥梁结构 |
20 |
矿粉 |
5 |
简易土工 |
14 |
埋地排水管 |
21 |
木质素纤维 |
6 |
混凝土外加剂 |
15 |
路面砖 |
22 |
砌块 |
7 |
沥青 |
路缘石 |
23 |
砖 |
|
沥青混合料 |
路面石材 |
24 |
轻质混凝土板材 |
||
8 |
预应力钢材、锚夹具、波纹管 |
检查井盖及雨水箅 |
25 |
屋面瓦 |
|
9 |
土工 |
16 |
石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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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4)根据DGJ32/J**-****《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第3.0.13要求,南通市外的检测机构必须经南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投标人在南通市市区(包括崇川区、开发区、海门区、通州区)要有固定营业场所,且营业场所应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的要求。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并同时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企业信誉要求: ******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正式人员,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5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未尽事宜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2月14日至2021年12月27日9时30 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27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网、******网 上发布。
8、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95号纺织大厦14楼
联系人:******
电话:************,******
2021 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