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浏阳市金阳医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
公告内容
采购人(全称): ******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中心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院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桩基检测服务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LY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3.1 履行期限:
****-**-** —— ****-**-**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 3.3 履行方式:****** 3.2 履行地点:******浏阳市。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公司浏阳环府路(银星)支行(******中心:******)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31270.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本项目检测服务完成并提交完整的检测报告后一个月内支付已完成实际检测数量检测费用的9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014.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基础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检测费。,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1 验收程序:简易验收程序 技术先进、数据准确、评价正确,为设计、施工及验收提供可靠依据。 履行方式:******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提供现场照明及检测设备用电电源,并保证道路、电源能正常使用。 6.1.2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大样图、施工原始记录以及标高等相关资料。6.1.3工程检测时,安排技术人员或通知监理进行跟踪旁站。 6.1.4保证道路畅通并到达试验位置。 6.1.5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填写见证取样委托书并按规范标准要求进行送检。 6.2 乙方责任 6.2.1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与本工程检测业务有关的检测能力证明材料 6.2.2乙方承诺与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无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6.2.3乙方应当严格执行现行有效的规范规程、检测标准,保证检测的公正性、准确性、科学性和有效性。 6.2.4乙方提交建筑桩基检测方案报审表以及相关资料,配合甲方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检测合同和检测方案备案。 6.2.5乙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 6.2.6现场检测由于抽样的风险性和抽样后工程的开放性及特殊性,乙方仅对当时现场检测数据及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6.2.7乙方现场检测时应当遵守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及其他工程现场管理制度。 6.2.8对于已纳入本市建设工程检测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检测项目,乙方应当使用该系统实施检测和管理,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 6.2.9若检测结果不合格,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有权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6.2.10乙方对检测工作中涉及到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应当承担保密义务。 6.2.11乙方不得转包检测业务。 6.2.12按照相关规范要求,保证质量,作好测试工作,现场检测应及时高效,做到随挖随检,检测开始时告知甲方和监理派员跟踪旁站。 6.2.13乙方自行组织负责检测试验所需的仪器设备、交通车辆,配备试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人员应秉公办事,不谋私利,认真按技术标准进行检测。 6.2.14乙方自行负责检测试验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力,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6.2.15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内容,每次形成的质量检测报告应提交给监理单位和甲方各一份,甲方将签字确认后的质量检测报告提交给施工单位。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质量检测报告签字确认并不视为对乙方的工作成果验收合格,乙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以甲方前述接收行为主张免责。 6.2.16独立完成检测工作,不得与甲方另行委托的比对检测单位(如有)共享交流检测数据。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 乙方的违约责任 7.1.1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7.1.2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1.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7.1.4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检测费用千分之二的违约金。 7.1.5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或检测报告信息错误、未按照约定检测依据进行检测或者检测结论判断错误的,乙方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范围内更正或免费重新检测,如乙方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1.6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7.1.7其他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贰份,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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