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安区御景星城(南区)受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本项目淮安市淮安区御景星城(南区)受电工程电缆采购项目已经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私有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缆进行公开招标。
2、 ******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工程规模:******450万元。
(3)招标范围:******
(4)工期:****** 30日历天。
(5)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标准、苏电运检[2016]**号文及江苏省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满足验收要求。
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必要合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可以是投标产品制造商,也可以是其代理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代理商及生产商的营业执照);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4)投标文件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5)投标人不允许以任何转包方式提供所需电线电缆(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有效);
(6)当制造商和代理销售商同时报名时,仅对制造商进行评标;
(7)一个生产厂家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资格将全部被取消;
(8)******局颁发的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所代理厂商的生产许可证);
(9)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至少清单中任一型号的《检验报告》;
(10)投标产品制造商未参加投标而是其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则投标人必须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书必须为中文,授权内容至少包括:授权投标人可以用制造商的产品进行本项目的投标、负责制造商产品的销售供货);
(11)拟选派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授权委托人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企业2018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
(12)本工程拒绝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1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并出具承诺书: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14)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企业信用报告等级为BBB及以上,由中介机构按照淮政发[2013]68号《区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招标投标领域适用2013年版)等标准规范的通知》及其附件要求或《淮安区企业信用评价指导性标准和规范(建筑施工类2017年版)》所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需经淮安区信用办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1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说明: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7、报名方式
7.1本工程招标文件发放起始时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同时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人于**年 **月15日至**年**月24日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www.haztb.gov.cn
) “新会员专区”,******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5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