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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4-02-29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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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24]0204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河区北淮淀生态移民(示范小城镇)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已由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津发改城镇[2018]**号、**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公司 ,建设资金为 ****** 万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403000万元,银行贷款:939000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公司 ******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2 工程建设地点:******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
2.4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具备 10 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和项目部配备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内打印的可供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确认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9时00分 至 11时30分, 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中心A座17层**室(另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三个月内打印的可供查询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获取文件。
7.2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8.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8.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郭东(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聚丰一品*-*-***
邮政编码:301509 联系人:******李梦莹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曲直(印鉴)
办公地址:************中心A座17层
邮政编码:300074 联系人:******郭婷婷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公司          受理负责人:李梦莹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现代产业区海航东路聚丰一品*-*-***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陈熙、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nhjwzbz@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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