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天工网 > 工程信息 > 招投标信息 > 甘肃省招投标信息 > 永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永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永昌县******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变更公告

******公司******院委托的永昌县******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招标编号:******YCZC2018XJ-20)于201844日首次发布,现作如下变更更正

一、1、原永昌县******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

现变更为:一包,******院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二包,******院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2、原永昌县******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询价须知前附表11项为:

11

付款方式

货物到场且质量检验合格后付总价40%,安装调试合格后付总价30%,其余30%保修期满后付清。

现变更为:

11

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货到支付合同货款的40%;安装调试成功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使用至少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货款的25%。

2、剩余5%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年(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支付。

3、原******院办公家具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中供货合同第六项付款方式为:

1、签订合同后,货到支付合同货款的40%,即:大写:(小写:元);安装调试成功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即:大写:(小写:元);使用至少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货款的30%,即:大写:(小写:元)。

2、剩余10%,即:大写:(小写:元)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年(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支付。

现变更为:1、签订合同后,货到支付合同货款的40%,即:大写:(小写:元);安装调试成功后支付合同货款的30%,即:大写:(小写:元);使用至少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经验收合格支付合同货款的25%,即:大写:(小写:元)。

2、剩余5%,即:大写:(小写:元)的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满**年(12个月)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支付。

变更日期:**年**月**日

二、监督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人:******院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17栋一口三楼左手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标地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年**月**日       

您当前为:【游客】,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  后查看完整内容。
提示

复制成功,快去分享给朋友吧!

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