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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及给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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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招标概况
    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及给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光明社区燃气管道老化更新及给排水改造项目(EPC)总承包于**年**月**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年**月**日在十堰市**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年**月**日完成评标工作。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处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名称 ******公司、******院、******公司 ******公司、******公司 ******公司、******公司
投标报价
(元)
******.69 ******.97 ******.77
质量(如有) 合格 合格 合格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540 540 54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刘世伟 郑景懿 肖风祥
证书名称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川****** 陕****** 鲁******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3.行业主管部门: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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