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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北卫生职业学院围墙拆除、广场石材地面及部分人行道板更换等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2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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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zhazb-******

二、项目名称:************院围墙拆除、广场石材地面及部分人行道板更换等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光彩城B区19栋40--37

中标(成交)金额:******11985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称:******院围墙拆除、广场石材地面及部分人行道板更换等项目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施工工期:******10日历天

执业证书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东、阚朝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0821日至20230822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院

   址:******安徽省宿州市学府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公司

    址:****** 宿州市银河一路银河广场小区南栋**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工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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