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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王河堤顶路(御河一号三期北侧段)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25-02-27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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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唐王河堤顶路(御河一号三期北侧段)建设工程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公司 发布时间: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唐王河堤顶路(御河一号三期北侧段)建设工程项目变更工程量清单,下发图纸,详见附件,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上午09时30分。
更正日期:**年**月**日10时0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以下简称“备份文件”)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处理。******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号)。 2.******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投标人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投标无效。 3.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或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的,视为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开标时,******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心
地  址:******大石桥市哈大南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青花大街西107甲(科技城孵化器二期**号楼A座D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经理
电  话:******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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