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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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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2QT0451

二、项目名称:******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5183号;联合体成员: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城关镇凤城大道西段北侧00号、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161号、安徽省淮南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金融世家一楼

中标(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凤台县幸福河湖淮河凤台段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

设计范围:******

施工范围:******

工期:******6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 ,施工工期:******600日历天。

项目经理:阳红霞

执业证书信息: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02]1980号)等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728

开标(采购)日期:2022831500

采购方式:******

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质疑):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对应的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递交异议(质疑)函及授权委托书。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④相关请求和主张;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⑥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是法人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异议(质疑)的,异议(质疑)材料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有公章的须单位加盖公章),并附主要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质疑)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②异议(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③对其他供应商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3)对于虚假、恶意异议(质疑):

提出异议(质疑)的供应商不得以异议(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质疑),干扰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代理机构将其记入“不守信响应记录档案”,******网络平台公告,******处理。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

******处理意见有异议,******局督查科提出投诉。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请按《******处理规定》******处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公司 

地   址:****** 凤台县八里塘安置小区西门北侧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波  采购代理机构:******

电   话:******   ******

十、附件

1.采购文件(有)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有)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无)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无)

5.中标、******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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