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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高新投资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国有房产(长田新苑门市)公开招租(第六次)交易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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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中心
******公司2023年第一批国有房产

(长田新苑门市)(第六次)公开招租的公告

 

******公司(出租方)所属2023年第一批国有房产(长田新苑门市)公开招租(第六次)公开招租资产******中心公开招租,兹邀请符合本次公开招租要求的意向承租人参加竞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方式

网上竞价方式。

特别提示:******网上竞价前,******网(

http://www.dzggzy.cn

)“******中心”栏目查阅“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网上注册,******网上报名、网上缴纳竞租保证金、网上递交资格申请材料等。

二、资产状况、交付标准及出租用途

(一)资产状况:

序号

资产位置

门牌号码

建筑面积(㎡)

竞租起始价(元/年)

招租期限

竞租保证金(元)

1

5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78

68.31

38,141.57

5

19,071

2

新苑中路25号附1076

58.71

31,125.69

5

15,563

3

新苑中路25号附1075

41.92

23,170.02

5

11,585

4

新苑中路25号附1073

82.66

43,823.03

5

21,912

5

新苑中路25号附1072

75.7

40,133.11

5

20,067

6

新苑中路25号附1071

54.45

30,095.60

5

15,048

7

新苑中路25号附1070

50.81

28,083.70

5

14,042

8

新苑中路25号附1069

54.44

30,090.08

5

15,045

9

新苑中路25号附1068

75.72

40,143.72

5

20,072

10

新苑中路25号附1065

23.19

13,863.91

5

6,932

11

6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92

23.2

14,262.43

5

7,131

12

新苑中路25号附1091

66.32

36,656.39

5

18,328

13

新苑中路25号附1090

66.35

35,924.54

5

17,962

14

新苑中路25号附1089

39.26

23,028.35

5

11,514

15

新苑中路25号附1088

54.75

30,261.42

5

15,131

16

新苑中路25号附1087

39.26

23,028.35

5

11,514

17

新苑中路25号附1086

66.35

35,924.54

5

17,962

18

新苑中路25号附1085

66.32

36,656.39

5

18,328

19

新苑中路25号附1084

44.83

25,789.80

5

12,895

20

新苑中路25号附1083

53.17

29,987.88

5

14,994

21

新苑中路25号附1082

68.12

39,188.07

5

19,594

22

新苑中路25号附1081

68.12

39,188.07

5

19,594

23

新苑中路25号附1080

68.12

39,188.07

5

19,594

24

新苑中路25号附1079

73.23

42,127.75

5

21,064

25

7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105

74.28

41,893.92

5

20,947

26

新苑中路25号附1104

71.6

39,574.75

5

19,787

27

新苑中路25号附1103

71.6

39,574.75

5

19,787

28

新苑中路25号附1102

71.6

39,574.75

5

19,787

29

新苑中路25号附1101

71.6

39,574.75

5

19,787

30

新苑中路25号附1100

71.6

41,593.87

5

20,797

31

新苑中路25号附1099

75.13

43,644.52

5

21,822

32

新苑中路25号附1098

69.97

37,884.56

5

18,942

33

新苑中路25号附1097

41.4

23,816.59

5

11,908

34

新苑中路25号附1096

57.73

31,257.33

5

15,629

35

新苑中路25号附1095

41.4

23,816.59

5

11,908

36

新苑中路25号附1094

69.96

37,879.14

5

18,940

37

8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12

72.25

39,934.02

5

19,967

38

新苑中路25号附1011

79.1

45,950.77

5

22,975

39

新苑中路25号附1010

75.41

43,807.18

5

21,904

40

新苑中路25号附1009

80.13

43,385.59

5

21,693

41

新苑中路25号附1008

41.64

23,954.66

5

11,977

42

新苑中路25号附1007

58.07

31,441.42

5

15,721

43

新苑中路25号附1005

80.46

43,564.26

5

21,782

44

新苑中路25号附1004

75.56

43,894.32

5

21,947

45

新苑中路25号附1002

70.63

39,038.61

5

19,519

46

新苑中路25号附1108

75.38

42,939.46

5

21,470

47

新苑中路25号附1106

72.01

40,613.64

5

20,307

48

9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21

87.73

47,500.53

5

23,750

49

新苑中路25号附1018

55.34

30,587.52

5

15,294

50

新苑中路25号附1017

62.01

34,274.17

5

17,137

51

新苑中路25号附1016

35.73

21,360.82

5

10,680

52

新苑中路25号附1015

71.5

41,535.78

5

20,768

53

新苑中路25号附1014

72.4

42,875.28

5

21,438

54

新苑中路25号附1013

67.12

37,098.57

5

18,549

55

10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43

62.48

36,295.88

5

18,148

56

新苑中路25号附1042

53.8

30,343.20

5

15,172

57

新苑中路25号附1041

66.83

35,430.59

5

17,715

58

新苑中路25号附1039

57.27

32,300.28

5

16,150

59

新苑中路25号附1038

52.07

29,367.48

5

14,684

60

新苑中路25号附1037

48.59

27,404.76

5

13,702

61

新苑中路25号附1036

52.07

29,367.48

5

14,684

62

11号楼一层

新苑中路25号附1064

68.68

38,348.16

5

19,174

63

新苑中路25号附1062

50.06

27,669.16

5

13,835

64

新苑中路25号附1061

68.01

36,823.33

5

18,412

65

新苑中路25号附1060

72.46

38,415.39

5

19,208

66

新苑中路25号附1059

52.1

28,796.71

5

14,398

67

新苑中路25号附1058

48.62

27,421.68

5

13,711

68

新苑中路25号附1057

52.1

28,796.71

5

14,398

69

新苑中路25号附1056

72.46

38,415.39

5

19,208

70

新苑中路25号附1055

74.87

40,537.61

5

20,269

71

新苑中路25号附1054

66.86

36,200.68

5

18,100

 

 

(二)交付标准:标的物一切均以实物现状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自行察看和了解所竞租标的物之现状。

(三)出租用途:

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

三、 意向承租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合法经营、照章纳税、独立承担经营期间的民事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纳入诚信负面清单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竞租;

(四)不允许联合体承租;

(五)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须交纳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二条第一款《资产状况》);

(六)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四、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3 5810 00分;

(二)资格审查主体:******公司

(三)资格审查地点:******

(四)需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1.法人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原件原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2.其他组织提交申请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原件原色扫描件);

3)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5)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6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7)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3.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1)租赁申请书(原件原色扫描件)(见附件1);

2)意向承租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3)意向承租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原色扫描件);

4)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中打印竞租标的的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原件原色扫描件);

5承诺承租资产的用途必须根据资产现状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标的物不得用于经营黄、赌、毒等违法行业,所有国有房产经营必须满足市场监督管理和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的规定要求,不得造成污染环境及扰民现象行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章的原件原色扫描件);

6)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条件相关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五)资格审查资料提交截止时间: 2023 5 810 00分;

资料递交要求:意向承租人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在【资格审查申请】菜单中按竞租标的上传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

(六)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意向承租人对竞价规则及竞租资产状况无异议并全面接受,愿意遵照竞租文件内容参与竞租并承担因竞租行为产生的任何法律经济后果。

(七)意向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放弃意向承租:

1)未按要求交纳竞租保证金的;

2)未按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

五、招租期限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一)招租期限

5年。

(二)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成交公示期满后3工作日内,承租方应与出租方完善《国有房产有偿使用协议》的签定,并应于协议签定当日,将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本标的物首年有偿使用金的20%计算,低于10000元人民币时,按10000元交纳)通过出租方指定的交款账号一次性全额支付费用。以后年度有偿使用金均在上年有偿使用金基础上环比递增5%。资产内部装配有独立电梯的,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房屋。

六、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3421日至 20235617 00分止。

七、网上报名、******网上竞价时间、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421日至 20235617 00分止。;

(二)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 5617 00 分(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确认到账为准);

竞租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支付,******中心指定账户。

建设银行开户行:******

户名:******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工商银行开户行:******

户名:******中心交易专户;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农业银行开户行:******

  名:******中心交易专户

  号:系统自动生成

(三)网上竞价开始时间 2023 581000分;

(四)网上竞价开始时间可能因资格审查而延迟;

(五)网上竞价地点:******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八、网上竞价规则

(一)竞价方式:******

******网上竞价当日,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关注本项目竞价信息。资格审查结束后,意向承租人须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的【资格审查申请】菜单查看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网上竞价。

(二)本次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本次出租资产采用单独出租方式按照各标的物招租起始价进行公开竞价。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承租人逐轮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者其整倍数,意向承租人一经应价,不可撤回。最终应价最高的意向承租人成为竞得人。

(三)凡参加本项目竞租的意向承租人须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意向承租人的租赁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视为认可招租起始价。

(四)竞价时长:30分钟。若竞价时间截止时前2分钟内(即第28分钟至第30分钟)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竞价时间截止时(即第30分钟)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若延时竞价内仍有意向承租人继续竞价,则在延时竞价时间截止时继续启动延时竞价,每次延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九、成交通知书

网上竞价结束后,由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经******中心签章的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可以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自行下载。

十、其他事项

() 交易结果公示后,未成交的竞租保证金,通过原渠道无息退还;成交的竞租保证金,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缴清成交价款后,******网上交易系统发起竞租保证金退还申请,******中心按照退还申请原路径予以退还。

以下情形之一者,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的;

2.意向承租人互相串通恶意压价的;

3.意向承租人未认可本项目招租起始价的;

4.竞得人不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或不按时缴纳租金的;

(二)******处理(出租方不开具税务发票,可以开具出租方现有的合法票据)。

(三)本次公开招租实行全程电子化交易方式, 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纸质资料不予受理,具体操作方式详见“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

(四)意向承租人对本公告第一、七、九条有疑问可向交易机构提出,其余的可向出租方提出。

(五)联系方式:******

出租方:******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

交易机构:******

审科: 刘老师

联系电话: ******

组织科: 柏老师

联系电话: ******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技术联系方式:************

 

             ******公司     ******中心

                                                     2023421

 

附件:

产权竞买人操作手册V1.0.docx

发布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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