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鑫河社区(二期)室外给水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内容
一、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
2.拟采购内容说明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城中村改造项目—鑫河社区(二期)室外给水工程位于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占地面积44.59亩,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给水工程:开挖土方、敷设管道、地库及楼内给水管道及附件的安装、拆除并恢复人行道等相关工程内容。
3.拟采购预算金额:******
4.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焦作市城乡供水授权监管协议文件,为保障焦作市城市供水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公司负责焦作市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城市供水工作,为确保城市供水与服务的安全、稳定、连续。******公司具备工程施工资质为其供水工程的唯一施工服务单位。综上所述本次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条规定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要求。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太行东路17号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窦冬勤 | ******公司 | 高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李丰年 | ******局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陈冰 | ******公司 | 中级 | 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 |
四、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0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4年07月05日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11日17时3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潜在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递交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号焦作海关怀庆路办公区**楼
联系人:*******先生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信息
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号
联系人:*******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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