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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黎县措多乡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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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ZJ-****-***


一、招标条件
******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西藏那曲嘉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嘉发改【20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嘉黎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小学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综合教学楼2902.28平方米,食堂808.00平方米,厕所100.44平方米,电气工程1项,给排水工程1项及附属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拆除工程1项,修复路沿石17.59米,修复混凝土地面188.54平方米,修复路灯1座,新建混凝土地面2376.35平方米,新建绿化1085.98平方米,围墙工程166.01米,新建机井1座,新增踏步1组),购置箱式变压器1座,食堂电梯1台。(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5建设地点∶******院内;
2.6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7计划工期∶11个月;
2.8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00时00分至**年**月**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00时00分至**年**月**日23时59分,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获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登录,网址:******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izang.gov.cn)上发布。
八、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 ******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 【2022】**号)的规定要求及《关于废止《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等相关 文件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 **号)的规定要求。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带"无欠薪"证明原件到开标现场,******处理。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号)文件,明确自**年**月**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根据《******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6根据《******网上在线开评标有关工作的通知》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 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负责人)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附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处理;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提供 PDF 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光盘,每份内容一致。
8.7根据《******厅文件》(藏建招【2020】**号)的通知"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号)相关规定,从**月**日起,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招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作出承诺"。投标人须带承诺书原件到开标现场,******处理。
8.8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9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号)的规定要求。
8.10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调整招投标有关方式及相关要求的通知》(藏建招【2020】**号)的规定要求,对劳务员进行项目备案。
8.******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号)的规定要求。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嘉黎县人民政府
地    址:******
联 系 人:格烈朗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潘工
联系电话:******


******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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