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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2021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五家村冷棚建设项目)采购文件技术标变更

发布时间:2021-05-08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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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五家村冷棚建设项目)补遗书

BY-001

关于“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年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五家村冷棚建设项目)”(项目编号:****** RXZB******)的更正通知如下: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要求变更为: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请以新上传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日    期:20210510






采购文件技术标部分:(招标)五家村冷棚建设项目.Z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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