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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东大道(沈海高速-海翔大道段)二期工程缆线管廊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1-08-13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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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 工程名称 滨海东大道(沈海高速-海翔大道段)二期工程缆 线管廊工程(施工)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 总工最低要求)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资格条件”内容“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修改为:“持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 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第二节合同专用条款第 16.1“物 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的条款修改为: 由于市场变化异常,结构钢材、铝型材、水泥及商品混凝土、沥青及沥青混凝土、 电线电缆施工期价格平均波动超过基准价±10%的部分,超过部分由发包人承担或享 有,调整增加或者减少合同价格。计算方法如下: 材料价差=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施工期该材料价格平均值-基准价×(1±10%)】 ×(1+税率),其中可调价差材料工程量指可调价差材料在该项目施工期完成的工程量。 材料基准价按招标同期《厦门市建设工程信息》 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价确定。主要材 料价差调整时所提供的依据资料及相关要求详见厦建筑[2021]65 号文。若合同实施期 间政府有出台新的调差管理办法,则按新文件规定的调差管理办法执行,最终以厦门 市/******中心审核为准。 三、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有误,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随本答疑纪 要一同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四、本工程原发布的图纸有误,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一同发出的 图纸为准,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下无内容) 2 招标人(项目法人):(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8 月 13 日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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