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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1212工程及新昌县社会公共服务大楼建设工程—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一)

发布时间:2017-04-10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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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P10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15.3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 2 %,此费用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原招标文件P15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中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调整为:32.4本项目的总承包服务费为电梯工程设备及安装总价的2%,此费用由中标人在进场施工前支付给总包单位,本次投标报价应含总承包服务费。

二、原招标文件P22

15.2合同付款方式:******

15.2.1 设备工程款的支付

1)合同签订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买方支付设备总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0%

4)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买方支付设备总价的15%

5)余款即设备款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调整为:

15.2合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30%的定金;

2)通知卖方发货前,支付合同价40%的排产款;

3)货到工地后,经买卖双方初验收合格后7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0%

4)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档案备案完成后7天内,支付设合同价的15%

5)余款即合同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7天内无息退还给卖方。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调整为以下时间:2017 42510:00时;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不变。

 

 

      招  标  人:******公司(盖章)

          新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盖章)

        期:2017410

附件:补充文件(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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