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告内容
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提出异议的渠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监督部门:******局
监督部门联系人:******
监督部门电话:******
招标人:******
联系人:******
电话:******
阜新市太平区“空气源热泵”清洁取暖项目(一期)采购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 ******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 ******公司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至****-*-*止。
******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