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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公用集团工程公司2020年度复合水表箱(埋地)和阀门井盖供应商采购项目(自主)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31打印

信息摘要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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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公司的委托,就其**年度复合水表箱(埋地)和阀门井盖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2、采购内容:******

标段二:**年球墨铸铁复合阀门井盖和水表箱。

▲投标人必须同时参与标段一与标段二的投标,亦可同时中两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3、项目性质:自主采购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符合《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对供应商参加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要求;

4.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投标人有能力有经验提供采购文件所规定的产品及服务的供货商;

4.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价格:人民币200元/标段,售后恕不退还。国内邮寄另加邮费。

6、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14:30(北京时间)。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9、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采购代理:******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先生

电    话:******  ******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公司工程管理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0、其他:(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集团)的内设监管职能部门投诉。

(2)******公司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院提起诉讼。


******公司

******公司

**年**月**日


******公司**年度复合水表箱(埋地)和阀门井盖供应商采购项目(自主)的征求意见公示

******公司委托,就**年度复合水表箱(埋地)和阀门井盖供应商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投标人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年**月**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公章)******公司(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号金麟花苑商务楼三楼),外地可传真或邮件送达,传真:******,邮箱:******

三、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四、附件:

1、采购文件

******公司

******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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